证券代码:600171 证券简称:上海贝岭 公告编号:临 2025-002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经理张洪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16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085%;公司副总经理赵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89,93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550%;公司财务总监吴晓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6,52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12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原因,副总经理张洪俞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5,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0.0021%;副总经理赵琮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97,4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0.0137%;财务总监吴晓洁女士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21,6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0.0030%。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张洪俞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60,160 股
持股比例 0.008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60,160 股
股东名称 赵琮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389,934 股
持股比例 0.055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330,534 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59,400 股
股东名称 吴晓洁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86,520 股
持股比例 0.012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86,52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张洪俞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5,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2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5,0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7 月 14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赵琮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97,4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13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7,4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7 月 14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权激励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吴晓洁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1,6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3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1,6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7 月 14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
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
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