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5-02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
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
部投资结构。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134 号),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2,701.1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81 元,共计募集资金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1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
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
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本次调整募集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额 拟投入额 资金金额
一 建设投资 198,897.66 112,348.60 112,348.60 -
二 建设期利息 4,275.00 - - -
三 铺底流动资金 10,000.00 - - -
四 项目总投资 213,172.66 112,348.60 112,348.60 -
注:上表中调整前的拟使用募集资金少于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系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发行费用所致,即“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项目拟使用的
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 115,000.00 万元调减为人民币 112,348.60 万元。上述表格合计数与各
项分部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本次募集资金内部结构调整后,公司募投
项目投资的总额不变,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为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
建设过程中具体投入及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总投资金
额、项目建设内容和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部分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有利于合理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资
金使用进度,从而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等作出的
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是对募集资金投入结构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公司将持续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提供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的资料,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等作出
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投入总
额,是对募集资金投入结构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
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核意见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调整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之“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的募集资
金投入部分的内部投资结构。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
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创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
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