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已经中国证监会 2025 年 3 月 4 日获证监许可〔2025〕394 号文准予注册。本基
金场内简称为南方顺丰物流 REIT,基金代码为 180305。
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43 年,若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本基金可
延长存续期限;否则,存续期届满后,本基金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期进行资产处
置,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封闭运作,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由于基金
扩募引起的份额总额变化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申请在深交所交易及开通基金通平台转让业务,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上市交易后,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限售安排的基金份
额外,场内份额可以上市交易;投资者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
跨系统转托管参与深交所场内交易或在基金通平台转让,具体可根据深交所、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则办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价情况,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的份额发售价格为 3.290 元/份。该价格不高于剔除
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
量为 7.00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0%。其中,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
制下的关联方拟认购数量为 3.40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34%;其他战
略投资者拟认购数量为 3.60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36%。网下发售的
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 2.20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22%,占扣除向战略
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约为 73%。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初始基金份额
数量为 0.80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8%,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
后发售数量的比例约为 27%。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
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如有)确定。
期内全额缴款(含认购费)。其中,若网下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
总额超过网下投资者的募集上限,实行全程比例配售;若公众投资者在募集期内
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公众投资者的募集上限,实行末日比例配售,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及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公众部分的发售,届
时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
告。
所有战略投资者需根据战略投资协议的规定,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
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在募集期内全额缴纳认购款。具体详见本公告“四、战
略配售”。
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认购申请并同时向基金
管理人完成网下认购缴款,方可认定为有效认购。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认购时,
应当按照确定的认购价格填报一个认购数量,其填报的认购数量为其在询价阶段
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拟认购份额数量。具体详见本公告“五、网下认购”。
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或场外方式认购基金份额,参与本基金场内认购的,
应当持有深交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参与本基金场外认购
的,应当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本基金场
内认购以份额申请,场外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场
内认购每次认购份额为1,000份或者其整数倍,场内认购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场
外认购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00元(含认购费),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
资者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具体认购数额限制、规则等以其各自规定为准。具体详
见本公告“六、公众认购”。
凡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
与公众投资者发售。若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同时参与公众投资者发售,则其
仍需完成网下认购部分缴款,但公众部分认购将被视为无效。
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仅代表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
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
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投资者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未足额认购、提交认购申报后未按
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以及以公众投资者参与认购等属于违规行为。基金管理人、
财务顾问发现网下投资者存在上述情形的,将其报价或认购行为认定为无效并予
以剔除,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深交所。深交所将公开通报相关情况,并建议证券业
协会对该网下投资者采取列入网下投资者黑名单等自律管理措施。
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售的基金份额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
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50%;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
日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网下投资者
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上述安排,承诺遵守上
述期间的交易要求。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
管理。
战略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的限售期安排详见“四、战略配售”之“(一)参与对
象、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交易。
险特征,普通投资者在首次购买本基金时须签署风险揭示书。基金管理人在此提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募说明书》中“重要提示”、“重要风险提示”和“风险揭示”
章节,充分了解基金的各项风险因素。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南方顺
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询价公告及本公告已
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
介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基金为基础设施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有所区别,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基金与投资股票、债券、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常规公
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 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
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础设施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
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
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
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
金额的 90%。
本基金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仓储物流行业的风
险;基础设施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基础设施基金的其他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
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收购与出售的相关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直接或间接对外融资
的风险;股东借款带来的现金流波动风险;合肥项目将进行降噪工程施工,存在
未按时办理报规报建手续、验收以及建设成本变动的风险;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操作技术及合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
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上述揭示事项仅为列举事项,未能详尽列明基础设施基金的所有风险。投资
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应充分认识基础设施基金的风险特征,普通投资者在首次
购买本基金时须签署风险揭示书。基金管理人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募说
明书》中“重要提示”、“重要风险提示”和“风险揭示”章节,充分了解基金的各项
风险因素。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
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
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
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
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
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
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
售的相关问题由基金管理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 指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业协会 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指发售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本次发售
为
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要求,通过战略配售认购本基金基
战略投资者
金份额并签署战略投资协议(或称“战略配售协议”)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网下询价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投资
者、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政策性银行、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
网下投资者
理人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
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根据有关规定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网下询价的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公众投资者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
场内证券账户/深圳证 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又称“A 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又称
券账户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
金交易、认购等业务时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
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场外基金账户 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
工作日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一)询价情况
截至本次发售询价截止日 2025 年 3 月 17 日(X 日)15:00,基金管理人和
财务顾问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 8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88 个配
售对象的询价报价信息。全部配售对象拟认购数量总和为 1,692,800 万份,为初
始网下发售份额数量的 76.95 倍。
配售对象的名单和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
计”。
经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核查,所有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均按照《询价公告》
的要求提交承诺函等关联关系核查资料,不存在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或其
他被视为无效报价的情况。未有配售对象的报价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的情
况。
本次发售无需剔除无效报价,参与询价的投资者为 85 家,配售对象为 288
个,均符合《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报价区间为 2.903 元/份
-3.435 元/份,拟认购数量总和为 1,692,800 万份,为初始网下发售份额数量的
(二)发售价格的确定
经统计,本次发售无需剔除无效报价,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 3.433
元/份,加权平均数为 3.333 元/份。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并结合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的
份额认购价格(即发售价格)为 3.290 元/份。该价格不高于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三)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认购价格不低于基金份额
认购价格 3.290 元/份,符合基金管理人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的对象为本次发售
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询价中,有 1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7 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基
金的认购价格。
本次网下发售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 75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 221 个,
有效认购数量总和为 1,177,390 万份,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
信息统计”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
本次发售价格参与网下认购,并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
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的要求
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配合其他关联关
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
(一)发售基本情况
基金全称: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南方顺丰物流 REIT
基金代码:180305
资产支持证券,并通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以及相关债
权,从而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本基金通过主动的运营管理
和投资管理,力求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的平稳运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稳定及
长期可持续的收益分配。
(二)发售规模和发售结构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0.00 亿份,本次发售由战略
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
下的关联方拟认购数量为 3.40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34.00%;其他战
略投资者拟认购数量为 3.60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36.00%。网下发售
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 2.20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22.00%,占扣除向战
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约为 73.33%。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初始基金
份额数量为 0.80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8.00%,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
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约为 26.67%。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投资者
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如有)确定。
(三)认购价格和募集资金
基金管理人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并结合市场情况及发售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 3.290 元/
份。
按认购价格 3.290 元/份和 10.00 亿份的发售份额数量计算,若本次发售成功,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 32.90 亿元(不含认购费用和认购资金在募集期产生的利
息)。
(四)回拨机制
本基金募集期届满,公众投资者认购份额不足的,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可
以将公众投资者部分向网下发售部分进行回拨。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低于网下最
低发售数量的,不得向公众投资者回拨。
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高于网下最低发售数量,且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较
高的,网下发售部分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回拨。回拨后的网下发售比例,不得低于
本次公开发售数量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的 7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如有),可回拨至网下
发售。
如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25 年 3 月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售的基金份额中,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
排,自本次公开发售的基金份额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
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50%;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
日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网下投资者
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上述安排,承诺遵守上
述期间的交易要求。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
管理。
投资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参与深交所场内交易;使
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
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交易,也可在允
许的情况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进行份额转让。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拟参与战略配售,占本次基金份
额发售比例为34.00%,最终比例以发售公告为准。其中,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20%
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
个月;基金份额在限售期届满前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基础设施项目原始权益人
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本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战
略配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合理确定,持有本基金份额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12
个月。战略投资者认购基金的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四、战略配售(一)参与
对象、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本次发售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售安排
T-3 日(自然日)
(2025 披露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关于战略投资者配
年 3 月 18 日,T 日为发 售资格的专项核查报告、律师事务所关于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
售日) 律意见书
T 日至 L 日(2025 年 3 基金份额募集期
月 21 日至 2025 年 3 月 网下认购时间为:9:30-15:00
束日)
(预计) 公众认购时间(场内认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场外认购
时间以相关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完成认购和缴款
L+1 日(2025 年 3 月 决定是否回拨,确定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的
(预计) 基金份额数量及配售比例,次日公告(如适用)
L+1 日后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中国证监会募集结果备案后,披露《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上市条件后尽快办理
注:
(1)如无特殊说明,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售,
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售日程。
(2)本基金发售及上市时间安排最终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上市交易公告书等为准。
(3)如因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
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询价或录入认购信息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基
金管理人或财务顾问联系。
(八)认购费用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基金份
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公众投资者场外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元 0.6%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公众投资者场内认购费率 参照公众投资者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战略投资者认购费率 0 元/笔
网下投资者认购费率 0 元/笔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
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具体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计算公
式为:
认购金额=基金份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0。
认购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战略投资者或网下投资者拟认购 1,000,000 份本基金,假设基金份额
认购价格为 1.050 元/份,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
产生利息 100.00 元。则其需支付的认购金额如下:
认购金额=1.050×1,000,000=1,050,000 元
即战略投资者或网下投资者认购 1,000,000 份本基金,需缴纳认购金额
接划入基金资产,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00 份。
公众投资者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计算公式为:
(1)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认购价格
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发生比例配售时认购确认份额须根据配售比例进
行计算,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
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确认份额×基金份额认购价格
实际认购费用=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确定对应
认购费率,即 M=实际净认购金额
实际确认金额=实际净认购金额+实际认购费用
实际认购费用、实际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实际确认金额与认购时缴
纳的认购资金的差额将退还投资者。
例:某公众投资者拟投资 10 万元场外认购本基金,假设基金份额认购价格
为 1.050 元/份,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认购费用=100,000×0.60%/(1+0.60%)=596.42 元
认购份额=(100,000-596.42)/1.050=94,670 份(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
位)
实际净认购金额=94,670×1.050=99,403.50 元
实际认购费用=99,403.5×0.60%=596.42 元
实际确认金额=99,403.5+596.42=99,999.92 元
退还投资者差额=认购金额-实际确认金额=100,000-99,999.92=0.08 元
即公众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场外认购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
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 100.00 元直接划入基金资产,投资者账户登记本基金基
金份额 94,670 份,退还投资者 0.08 元。
(2)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认购价格
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发生比例配售时认购确认份额须根据配售比例进
行计算,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
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确认份额×基金份额认购价格
实际认购费用根据实际净认购金额确定
实际确认金额=实际净认购金额+实际认购费用
实际确认金额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确认金
额与认购金额的差额将退还投资者。
例:某公众投资者拟投资 1,000 万元场外认购本基金,假设基金份额认购价
格为 1.050 元/份,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
息 100.00 元,对应认购费为 1,0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 元
认购份额=(10,000,000-1,000)/1.050=9,522,857 份
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9,522,857 份
实际净认购金额=9,522,857×1.050=9,998,999.85 元
实际认购费用=1,000 元
实际确认金额=9,998,999.85+1,000=9,999,999.85 元
退还投资者差额=10,000,000-9,999,999.85=0.15 元
即公众投资者投资 1000 万元场外认购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
项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 100.00 元直接划入基金资产,投资者账户登记本基金
基金份额 9,522,857 份,退还投资者 0.15 元。
本基金的公众投资者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计算公
式为:
(1)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基金份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基金份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认购费率根据认购价
格与认购份额乘积计算出的金额来确定。
认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例:某公众投资者拟场内认购 100,000 份本基金,假设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为
认购金额=1.050×100,000×(1+0.60%)=105,630.00 元
认购费用=1.050×100,000×0.60%=630.00 元
即公众投资者场内认购 100,000 份本基金,需缴纳认购金额 105,630.00 元,
在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 100.00 元直接划入基金资
产,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0 份。
(2)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费用时,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基金份额认购价格+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例:某公众投资者拟场内认购 10,000,000 份本基金,假设基金份额认购价格
为 1.050 元/份,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认购金额=1.050×10,000,000+1,000=10,501,000 元
即公众投资者场内认购 10,000,000 份本基金,需缴纳认购金额 10,501,000 元,
在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 100.00 元直接划入基金资
产,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000 份。
注:上述举例中的“认购产生利息”仅为举例说明,不代表实际的最终利息
计算结果,最终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金额和认购费用以最终确认的认购份额为准进行计算,可能存在投资者
实际认购费率高于最初申请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最终确认份额以注册登
记结果为准。
注意:
况。
者实际认购费率高于最初申请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最终确认份额以注
册登记结果为准。
(九)以发售价格计算的基础设施项目价值及预期收益测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为 3.290 元/份,发售规模为 10.00 亿份,据此计算
的基础设施项目价值为 32.90 亿元。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可供分配金
额测算, 2025 年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为 4.56%。此处基础设施项目价值系指按
发售价格 3.290 元/份和 10.00 亿份的发售份额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是在预测的假设前提与限制条件下编制,所依据的各种假
设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告所述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并非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保证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自主判断
基金投资价值,自行承担风险,避免因参与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遭受难以承受的损
失。
三、投资者开户
(一)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开户程序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即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
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深圳证
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二)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开户程序
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开户程序详见本公告“六、公众认购”部分“(四)认购款项
缴纳”。
四、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战略投资者,指符合本基金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的、依法可以参与基础设施
基金战略配售的主体,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以及其它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投资者需根据事先签订的战略投资协议进行认购。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基础设施基金份额网下询价,但依法设立且未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产品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除外。
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7.00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拟认购数量为3.40亿份,占发售份额
总数的比例为34.00%;其他战略投资者拟认购数量为3.60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
的比例为36.00%。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基金战略投资者的名单和认购数量如下表所示。战略
投资者的最终名单和拟认购数量以《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准。
认购数量 承诺认购份额占基金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战略投资者类型 限售期安排
(万份) 发售总数量比例
占发售总量
深圳市丰泰电商
售期为60个
月,超过20%
有限公司
部分的限售期
为36个月
深圳嘉丰产业园
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份有限公司 者
华福证券有限责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任公司 者
中信建投证券股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份有限公司 者
招商证券股份有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限公司 者
东吴人寿保险股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份有限公司 者
中国中金财富证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券有限公司 者
中国银河证券股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份有限公司 者
申万宏源证券有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限公司 者
天津弘毅基础设
施投资基金合伙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企业(有限合 者
伙)
国信证券股份有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限公司 者
中信证券股份有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限公司 者
中国国际金融股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份有限公司 者
上海国泰君安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代表“国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泰君安君得睿胜1 者
号FOF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
创金合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代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
享45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
创金合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代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
信1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
上海睿投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睿投久远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嘉实基金管理有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限公司(代表 者
“嘉实基金宝睿5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
平安健康保险股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份有限公司 者
中国太平洋人寿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
司
深国际控股(深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圳)有限公司 者
大家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代
表“大家资产稳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健优选2号固定收 者
益类资产管理产
品”)
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
托-光鸿12号集合
信托计划” )
大家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代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
坤13号集合资产
管理产品” )
中国太平洋财产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
司
兴业国际信托有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限公司 者
第一创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代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
础设施3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
中信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代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
龙人寿2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
中信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代
表“中信证券国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任财险睿驰1号单 者
一资产管理计
划”)
平安证券股份有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限公司 者
理有限公司(代 者
表“兴瀚资管-兴
元18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
平安基金管理有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限公司 者
深创投红土资产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
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限公司 者
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代表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
财险1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
合计 - - 70,000 70.000% -
注: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原始权益人初始持有基础设施项目权益的比例
原始权益人深圳嘉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丰泰电商产业园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初始持有基础设施项目权益的比例为 100%。本次发售中承诺认购本基
金份额数量为 3.40 亿份,占本基金首次募集总份额的比例为 34.00%。
(三)认购款项缴纳
过场内证券账户或场外基金账户认购本基金。如选择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则
在份额限售期届满后,需将所持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方可进行交易或在允许的情况
下通过基金通平台进行份额转让。
战略投资者已与基金管理人签署战略投资协议,将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
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缴款金额=认购份额×基金发行价格+认购费。具体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本公告“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
款通知书要求,在募集期内全额缴纳认购款。
战略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8930188000249917
开户银行名称:光大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大额支付号:303584038936
(1)在本基金发行截止日的 17: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基金
管理人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2)使用证券账户认购的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
写“获配份额所使用的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180305”信息,未填写或填写错误的,
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3)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使用证券账户认购的需使用提供给基金
管理人的指定交收银行账户说明上登记的银行账户;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认购的
需使用在基金管理人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如使用非
预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认购申请将可被
认定为无效认购。
五、网下认购
(一)参与对象
网下投资者系指依法可以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网下询价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
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政策性银行、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中
国证监会认可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根据
有关规定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网下询价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年金基金等。
本次网下询价中,申报价格不低于 3.290 元/份,且同时符合基金管理人事先
确定并公告的其他条件的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按照本基
金份额认购价格参与网下认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请
参见本公告“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
(二)网下认购
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认购申请,且认购资金缴款于
否则可认定为无效认购。
数量,其填报的认购数量为其在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拟认购份
额数量。
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认购数量。
缴付全额认购资金。
对象获配情况,包括配售对象名称、配售数量、配售金额、场内证券账户或场外
基金账户、退款金额等数据上传至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各配售对象可通过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网下获配情况。
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以及以公众投资者参与认购等属于违规行为。基金管理
人或财务顾问发现网下投资者存在上述情形的,将其报价或认购行为认定为无效
并予以剔除,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深交所。深交所将公开通报相关情况,并建议中
国证券业协会对该网下投资者采取列入网下投资者黑名单等自律管理措施。
(三)网下配售基金份额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和财务顾问人将决定是否回拨,并对进行有效
认购且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
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
配售比例=回拨后(如有)最终网下发售份额总数/全部有效网下投资者认购
份额总数。
(四)公布配售结果
基金管理人将于《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配售结果。
(五)认购款项缴纳
基金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缴付全额认购资金。如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
将不晚于募集期结束后的 4 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敬请投资者留意。
网下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8930188000249917
开户银行名称:光大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大额支付号:303584038936
(1)在本基金发行截止日的 17: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基金
管理人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2)使用证券账户认购的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
写“获配份额所使用的证券账户号码/基金账户号码+180305”信息,未填写或填写
错误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3)投资者应当使用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使用开放式基金账
户认购的需使用在基金管理人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
六、公众认购
(一)参与对象
公众投资者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公众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前应充分认识基础设施基金的
风险特征,普通投资者在首次购买本基金时须签署风险揭示书。
(二)销售机构
位。
(1)已经具有发行认购权限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爱建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
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莞证券、
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
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
国泰君安、国投证券、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
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
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华源证券、江海证券、
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
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
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麦高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
证券、湘财证券、诚通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
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浙商
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
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等
(排名不分先后,如会员单位名单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
规定为准。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同时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
进行公告。
(3)尚未取得基金销售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
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
市交易。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9-8899(免长途话费)
南方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https://www.nf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9-8899(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8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
国信金融大厦
联系人:杨谦恒
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
国泰君安大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888 号
联系人:徐步夷
法定代表人:周杰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联系人:谢欣然
联系电话:010-56135799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
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
发证券大厦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 或致电各地
营业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
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
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联系人:杨茜淳
联系电话:0755-83558761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
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
招商证券大厦 23 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业清扬
客服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
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
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张剑
联系人:鲍佳琪
电话:021-3338837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
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
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
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6907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
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
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 2005 室
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梁丽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
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联系人:赵如意
联系电话:0532-85725062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浦明路 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浦明路 8 号
联系人:曹宇鑫
联系电话:021-80508504
客服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燕波
联系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85556088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www.crsec.com.cn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联系人:彭淑娴
联系电话:0769-22220327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 号
位:自编 01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 号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
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联系人:何雯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www.gzs.com.cn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
路 101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
路 1018 号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浦电路 370 号 2、3、4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浦电路 370 号 2、3、4 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闪雨晴
电话:021-20515465
传真:021-68408217-7517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
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
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
西南证券总部大楼
法定代表人:姜栋林
联系人:杜巧
联系电话:023-67500573
客服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
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 中航资本大厦 35 层
法定代表人:戚侠
联系人:孙健
电话:010-59562532
传真:010-59562532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http://www.avicsec.com/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
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大楼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8250812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君
联系电话:18500852451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
海社区深南大道 7888 号东海国际中心一
期 A 栋 2301A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 666 号
联系人:刘苏卉
电话:021-54967574
客服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
开发区控股中心 19、22、23 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020-81007761
客服电话:95564
公司网址:http://www.ykzq.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
(新盛大厦)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
新盛大厦 B 座 12、15、16 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金融街中心
心 17、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娟
联系人:程浩亮 电话:010-66559211
传真:010-66555133
客服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
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联系人:王雅薇
电话:027-87107535
客服电话:4008005000 或 95391
网址:www.tfzq.com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北投投资大厦 A 座 18 层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 刘宇
电话:010-81152418
传真:010-81152982
客服电话:95381
网址:www.sczq.com.cn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
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
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联系人:梁美娜
电话:010-60833079
传真:021-60819988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0 号
华润时代广场 10F、11F、14F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 法定代表人:陶怡
公司 联系人:程艳
电话:(021) 6807 7516
传真:(021) 6859 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
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 www.fund123.cn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金座大楼(东方财富大厦)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 法定代表人:其实
公司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
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
街 18 号 同花顺大楼 4 层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
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
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 浪总部科研楼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穆飞虎
联系人:穆飞虎
电话:010-5898 2465
传真:010-6267 6582
客服电话:010-6267 5369
网址:www.xincai.com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 钱燕飞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电话:025-66996699
传真: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浦明路 1500 号 8 层 M 座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浦明路 1500 号 8 层 M 座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公司 联系人:朱迪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20 层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 法定代表人:李楠
公司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
公司 30 层 300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联系人: 张巍婧
电话: 021-65370077-255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
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
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 部 A 座 17 层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骏
电话: 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电话: 95118
网址: kenterui.jd.com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
康宁街北 6 号楼 503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
康宁街北 6 号楼 503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公司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 http://www.hgccpb.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
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 号
腾讯滨海大厦 15 楼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
限公司
联系人:谭广锋
电话:0755-86013388 转 80618
传真:/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机构联系人:陈嘉义
电话:010-59403028
传真:010-59403027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投资者可登
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三)禁止参与公众认购的投资者
凡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
与公众投资者发售。若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同时参与公众投资者发售,公众
部分认购将被视为无效。
(四)认购款项缴纳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或者基金管理人委
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及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
金。公众投资者参与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应当持有场内证券账户;参与本基金场
外认购的,应当持有场外基金账户。投资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
可直接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应先跨系统转托管
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或在允许的情况下通过
基金通平台进行份额转让。
投资者已持有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
金。
内认购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公众投资者场外认购时间
以各销售机构规定时间为准。
若公众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公众投资者的募集上
限,实行末日比例配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及募集情
况提前结束公众部分的发售,届时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亦可根据募集情况适
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为8.00%。最终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如有)及比例配
售确定,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1)场外认购限制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元(含
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
公告。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2)场内认购限制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法。场内认购单笔份额应为1,000份或其整
数倍。
如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最快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 4 个工作日内划
付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以
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准。
(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
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
方式缴款。
(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机构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的程序
除外)。
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时需提供的资料,参见本公司网
站上公布的柜台交易类业务指南。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可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www.nffund.com)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
表格, 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755-82763905、0755-82763906。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通过全额缴
款的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银行汇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大额支付行号:1025 8400 2049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
确保在认购 期间每日 16:00 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
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
任。
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2025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的 9:30-11:30
和 13:0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认购手续: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账户”)。已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
可直接认购本基金,尚未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账户。有关开设深圳证券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请遵循各开户网点具体规定。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在
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券经营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场内证
券经营机构的相关规定。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七、各类投资者配售原则及方式
基金管理人在完成回拨机制(如有)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对各类投资者进行
配售:
(一)战略投资者配售
战略投资者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战略配售协议的约定进行配售。本基金的战略
投资者缴款后,其认购的战略配售份额原则上将全额获配。
(二)网下投资者配售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对进行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投资者及其
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具体配售原则如下:
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标准的,将被剔除,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对进行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投资者及其
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
配售比例=回拨后(如有)最终网下发售份额总数/全部有效网下投资者认购
份额总数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该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向下取整后精确到 1 份,产生
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份额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认购份额数量相同时,产生
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时间(以深交所“EIPO 平台”显示的提交时间和委托序号
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
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
如果网下有效认购总份额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售份额,基金管理人将按照配
售对象的实际认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三)公众投资者配售
如本基金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数量超过本次最终公众投资者发售总量,基金
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配售。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
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
对应的费率计算,可能会出现认购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高于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
费率的情形。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
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
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如公众有效认购总份额等于本次公众最终发售份额,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公众
投资者的实际认购份额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四)配售结果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于《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配售结果。
八、中止发售情况
本基金发售期间发生以下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可选择中止发售,并发布中止
发售公告:
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售总量时。
如发生以上情形,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可采取中止发售措施,并发布中
止发售公告。中止发售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基金管理人
可重新启动发售。
九、募集失败的情形和处理安排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募集失败: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期活期存款利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募集期间产生的评估费、财务顾问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得从
投资者认购款项中支付。
十、发售费用
本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评估费、财务顾问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
费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如本基金募集失败,上述相关费用不得从投资者
认购款项中支付。
十一、清算与交割
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金募
集专户中,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将归入基金
资产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十二、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如同时满足下述条件情形,则达到备案条件: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
金发售,基金达到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并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将于《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发售结果。公告中将披露最终向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
和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及其比例,获配网下投资者名称以及每个获配
投资者的报价、认购数量和获配数量等,并明确说明配售结果是否符合事先公布
的配售原则。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实际认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
拟认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将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募集期限届
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十三、本次募集的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设立日期:1998 年 3 月 6 日
注册资本:3.6172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易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成立日期:1987 年 4 月 8 日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52.20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91
联系人:陈文祥
(四)财务顾问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成立日期:1997 年 9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人:王世园、王志明、韩深任
联系电话:021-38966539
(五)出具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付建超
联系人:倪敏
联系电话:13501776536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基金)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18 层
事务所负责人:王玲
联系人:孙昊天、胡喆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以下无正文)
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
配售对象编 申报价格 拟认购数量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类型 备注
码 (元) (万份)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合晟同晖 7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德邦资管德创 1 号单一资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
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申万菱信-申宏稳健 1 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期货公司或其资产
中信期货-稳享 3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中信保诚基金信和 1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华鑫信托·华盈 17 号(混
划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账户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建信资本锦绣 8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
策略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富荣-中信信托-聚信 1 号单
一资产管理 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合晟恒嘉基石 2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外贸信托-粤湾 9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外贸信托-粤湾 10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
全垫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信托·卓越 18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外贸信托-粤湾 8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泰信基金信瑞 1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诺德基金子牛 10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合晟同晖固定收益 1 号创
新投资基金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宁聚映山红 3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中粮信托·丰惠 1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中信证券星云 92 号集合资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
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资管富睿 1 号单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
一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期货公司或其资产
中信期货信固臻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富荣基金欣享 1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
券投资基金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外贸信托-固盈粤享 2 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广发资管瑞驰 1 号单一资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
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外贸信托-信固臻 6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
资金信托计划
中诚信托-盛盈 1 号单一资
金信托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
信托
明毅博厚二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外贸信托-信诚 2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期货公司或其资产
中粮期货粮鑫精选 3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鸿鑫 1 号集合资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
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中粮信托-信享 1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华鑫信托·瑞驰 1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德邦资管星瑞 1 号集合资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
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广发资管长江 1 号单一资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
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津博稳泰半年丰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浙商金惠添鑫增利 1 号 3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
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明毅海盈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霁泽夏天量化进取 1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
选 6 期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金惠添鑫增利 1 号 1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
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创金合信长风 1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霁泽艾比之路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第一创业基础设施 1 号集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
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霁泽夏天量化套利 2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鑫信托·瑞驰纯享 1 号集
合资全信托计划
霁泽夏天量化套利 6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18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浙商金惠添鑫增利 1 号 2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
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17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
能信托·北诚瑞驰资金信托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23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24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13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14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15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16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霁泽夏天量化进取 2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诺德基金浦江 1242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稳益 5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稳益 1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稳益 6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基金联益 6 个月持
有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外贸信托-信悦 2 号固定收
计划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稳益 2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稳益 3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期货公司或其资产
中信期货怡然 1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诺德基金浦江 1300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恒汇 2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恒汇 3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华汇 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精汇 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精汇 2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精汇 3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联汇 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联汇 2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联汇 3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联汇 4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联汇 5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陆汇 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稳汇 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稳汇 2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1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12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10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2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22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25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26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27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28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29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2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30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3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32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33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34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35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36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37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3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4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5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6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7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8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国汇 9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汇百川恒汇 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第一创业基础设施 5 号单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
一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星辰之艾方多策略 22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霁泽苹果 1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亿衍元亨五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华鑫信托·瑞驰 3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明毅海跃一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
冲 5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宽投启明星 8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中信证券基础设施 3 号集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
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基础设施 1 号集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
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中文传媒 1 号单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
一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银叶新玉优选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账户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健康保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账户
普通保险产品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账户
产品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分红 账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账户
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公司-农行专户一 账户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嘉实基金睿鑫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短期分红 2 账户
国民养老商养三年基础设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施稳泰投资专户 账户
三峡人寿-华泰资产-传统险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委托投资组合 账户
东方红添利 21 号集合资产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东方红添利 24 号集合资产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本补充债 账户
德邦资管邦盛 1 号单一资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
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
产品
中再资产-基建强国 REITs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
主题资产管理产品 产品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自有资金 账户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江苏信托·工银理财
基础设施 4 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江苏信托·工银理财
基础设施 1 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工银瑞投-工银理财四海甄
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 5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盛泉恒元灵活配置专项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 4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 1 号专
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 4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
项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 4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盛泉恒元多策略远见 19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
冲 1 号基金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 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盛泉恒元灵活配置专项 4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盛泉恒元中证 500 指数增
强 7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 2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盛泉恒元沪深 300 指数增
强 7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 2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 75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外贸信托-信固臻 9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外贸信托-财富多盈 1 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建信基金安享 1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国金资管鑫熠 5 号集合资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
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国金资管鑫熠 13 号集合资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
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险股份有限公司团险分红 账户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账户
产品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限公司-自有资金 账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限公司自有资金 账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账户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分红 1 账户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明世伙伴信智 6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东吴证券利安 1 号 FOF 单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
一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明世伙伴信智 11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明世伙伴信智 10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明世伙伴信智 9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明世伙伴信智 8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明世伙伴信智 12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明世伙伴信智 7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统保险产品 账户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红-个险分红 账户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能-个险万能 账户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账户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
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财富悦享 账户
中银证券中国红-汇中 32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华金证券利安人寿 22 号基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
华金证券国任保险 5 号基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
国寿资产-鼎瑞 2457 资产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
管理产品 产品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万能—团体万能 账户
泰康资产纯泰 21 号资产管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
理产品 产品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招行传统 账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账户
户
泰康资产益泰 15 号资产管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
理产品 产品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账户
合乙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限公司自有资金 账户
泰康资产纯泰 22 号资产管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
理产品 产品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限公司自有资金 账户
泰康资产纯泰 58 号资产管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
理产品 产品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投连稳健添利 账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
司信用甄选资产管理产品 产品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投连-悦享配置 账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限公司-传统-收益组合 账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限公司自有资金 账户
西藏信托-晟元 1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中粮信托-腾飞 3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第一创业基础设施 2 号集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
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分红保险产品 账户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传统产品 账户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分红产品 账户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长期分红产品 账户
中诚信托-仲夏 3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账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分红-个人分红 账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账户
资账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账户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自有资金 账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自有资金 账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万能—个险万能 账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账户
(丁)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账户
(庚)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账户
(B)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账户
户
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传统 账户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限公司传统 账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账户
账户
泰康资产纯泰智选配置资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
产管理产品 产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 账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账户
两全保险(分红型)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分红产品 账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传统产品 账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公司稳得盈两全保险(分 账户
红型)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新分红产品 账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账户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 账户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自有资金 账户
泰康资产纯泰睿智资产管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
理产品 产品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账户
合甲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万能甲专门投资组合甲 账户
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国民国泰民安 101 期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账户
业养老金产品 A 款-泰康
组合
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账户
金保险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
司万能产品 账户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
利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天治基金国睿融丰 1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产品
华润信托·瑞安 9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华润信托·瑞安 8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华润信托·瑞安 4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华润信托·瑞安 16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凌顶泰山十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凌顶兴星一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凌顶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凌顶出奇十五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