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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7 19:11:13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
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5 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 25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1,828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22,7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683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1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
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7,145.12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
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1 家。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
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
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
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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