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要求,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金建海先生、杨晓琴女士、李清
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同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金建海先生、杨晓琴女士、李清伟先生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