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二〇二五年三月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合纵科技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9,846,509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38.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257.35万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180.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兴财光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17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
验字(2021)第22000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已汇入如
下账户: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金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20000003262000041883948 39,9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 110061450013001544607 20,3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1140078801000001796 10,4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11050188360000003713 26,580.95
合计 97,180.95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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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万元) 存储方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海淀园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五棵松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高科支行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乡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窑岭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海淀园支行
合 计 46.4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3,133.30 万
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4,507.43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
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的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剩余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资金额 金额
⑤
④
①
乡基地 5 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 30,926.82 31,064.66 -137.84
扩建工程
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
② ③
“华能文水县 60MW 屋顶分布 39,994.61 5,487.69 34,507.43
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
包”
注:①该差异系由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所致。
①累计投入金额 5,487.69 万元包含公司已向供应商出具或背书的但尚未到期、将在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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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 0.51 万元;未扣除预
留的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余款金额。
④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并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新能源
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及“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30,700 万元
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 226.82 万元共计 30,926.82 万元,用于新项目“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宁乡基地 5 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⑤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程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公告》。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
途的议案》,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配用
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39,900.00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
利息94.61万元合计39,994.61万元,用于新项目“华能天津蓟州80MW 光伏发电
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华能天津蓟州8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
需求制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
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该
项目的建设进展不及预期。截至2025年2月28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剩
余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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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预留待以募
拟投入募集资 实际投入募集 集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余额
利息收入
项目名称 金金额 资金 的项目余款 ⑤=①-②+③-
③
① ② 金额 ④
④
“华能天津蓟州 8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
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
县 60MW 屋顶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
程总承包”
注: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公司将在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再使用剩余募集
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光伏终端装机需求快速提升,巨量资本涌入光伏行业,产能扩
张加速推进。在此背景下,光伏行业整体出现供需错配,产业链竞争加剧,各环
节产品销售价格迅速回落,继续实施“华能天津蓟州80MW光伏发电项目EPC工
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6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可
能面临项目投资回报不达预期的风险。因此,综合考虑公司整体规划,为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费、扣除已经通过自有银承支付的尚未到期将以募集资金置换的
金额、扣除预留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余款后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规划和经营资金需要等因素,本着稳健经营的
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约32,766.45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扣除已经
通过自有银承支付的尚未到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扣除预留待以募集资金支
付的项目余款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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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
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再使用该剩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董事会将委托
相关财务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
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项目及市场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策,有利于
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
时,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终
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
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终
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
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该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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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全洪涛 朱红平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