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懋科技 股票代码:603306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债券代码:113677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
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
二〇二五年二月
重要声明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来源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公司”
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向申港证券提供的资料。
申港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与华懋科技签订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申港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
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申港证券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节 本次可转债概况
一、注册文件及注册规模
(证监许可【2023】1682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10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 6 年。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如下:
万手(1,050 万张)
束之日(2023 年 9 月 20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
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4 年 3 月 20 日至 2029 年 9 月 13 日止)
(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条款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稿)》(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条款。
第二节 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长变更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条款规定,在公司债券存续
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出现以下重
大事项:
“(三)发行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
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根据华懋科技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披露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董事长将发生变更,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蒋卫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
表人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书面报告。蒋卫军先
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吴黎明先生为
公司董事长并任命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公司董事吴黎明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并任命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法定代表
人变更登记等事项。
(二)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董事长变更为发行人正常人事调整,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
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
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申港证券作为华懋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
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申港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
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履行债券受
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之盖章页)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