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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20 21:12:29

债券简称:22 广发 Y1   债券代码:149967    债券简称:23 广发 Y3   债券代码:148286
债券简称:22 广发 Y2   债券代码:148004    债券简称:23 广发 Y4   债券代码:148309
债券简称:22 广发 Y3   债券代码:148016    债券简称:23 广发 06   债券代码:148376
债券简称:22 广发 01   债券代码:149989    债券简称:23 广发 09   债券代码:148484
债券简称:22 广发 02   债券代码:149990    债券简称:24 广发 01   债券代码:148583
债券简称:22 广发 03   债券代码:149991    债券简称:24 广发 02   债券代码:148584
债券简称:22 广发 04   债券代码:148009    债券简称:24 广发 03   债券代码:148585
债券简称:22 广发 05   债券代码:148010    债券简称:24 广发 Y1   债券代码:148591
债券简称:22 广发 06   债券代码:148011    债券简称:24 广发 04   债券代码:148603
债券简称:22 广发 07   债券代码:148026    债券简称:24 广发 05   债券代码:148604
债券简称:22 广发 08   债券代码:148027    债券简称:24 广发 06   债券代码:148711
债券简称:22 广发 09   债券代码:148028    债券简称:24 广发 08   债券代码:148988
债券简称:22 广发 10   债券代码:148041    债券简称:24 广发 09   债券代码:148989
债券简称:22 广发 11   债券代码:148066    债券简称:24 广发 Y2   债券代码:148942
债券简称:22 广发 12   债券代码:148067    债券简称:24 广发 12   债券代码:524029
债券简称:23 广发 Y1   债券代码:148192    债券简称:24 广发 13   债券代码:524030
债券简称:23 广发 Y2   债券代码:148253    债券简称:24 广发 14   债券代码:524084
债券简称:23 广发 04   债券代码:148270    债券简称:25 广发 01   债券代码:524121
债券简称:23 广发 05   债券代码:148271    债券简称:25 广发 02   债券代码:524122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用于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发行人”或“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广发 Y1”,债券代码:149967)、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永续次级债券
     (第二期)   “22 广发 Y2”,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148004)、
“22 广发 Y3”,债券代码:148016)、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 广发 01”,债
券代码:149989)、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 广发 02”,债券代码:149990)、
券简称“22 广发 03”,债券代码:149991)、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22 广发 04”,
             (品种一)
债券代码:148009)、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 广发 05”,债券代码:148010)、
券简称“22 广发 06”,债券代码:148011)、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债券简称“22 广发 07”,
             (品种一)
债券代码:148026)、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 广发 08”,债券代码:148027)、
券简称“22 广发 09”,债券代码:148028)、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22 广发 10”,债券代
码:148041)、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
(品种一)(债券简称“22 广发 11”,债券代码:148066)、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债券简
称“22 广发 12”,债券代码:148067)、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Y1”,债券代
码:148192)、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
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Y2”,债券代码:148253)、2023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
广发 04”,债券代码:148270)、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 广发 05”,债券代
码:148271)、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
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Y3”,债券代码:148286)、2023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Y4”,债券代码:148309)、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06”,债券代码:148376)、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4 广发 01”,债券代码:148583)、
     (品种一)
券简称“24 广发 02”,债券代码:148584)、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4 广发 03”,
             (品种三)
债券代码:148585)、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
(第一期)(债券简称“24 广发 Y1”,债券代码:148591)、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
称“24 广发 04”,债券代码:148603)、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 广发 05”,
债券代码:148604)、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债券简称“24 广发 06”,债券代码:148711)、2024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
广发 08”,债券代码:148988)、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 广发 09”,债券代
码:148989)、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
期)(债券简称:“24 广发 Y2”,债券代码 148942)、2024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
广发 12”,债券代码 524029)、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 广发 13”,债券代码:
券简称“24 广发 14”,债券代码 524084)、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 广发 01”,
债券代码 524121)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5 广发 02”,
债券代码 524122)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回购 A 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相关事项已由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详见发行人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详见发行人于
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公告》主要如下: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长期投资
价值,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和公司股票价值的高度认可,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 A 股股份用途并注销
的议案》,拟变更已回购 A 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
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
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 A 股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
的股份将用于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回购的股份如未
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
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以
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6.65 元/股,回购股份
的数量区间为 762.1088-1,524.21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
总额约为人民币 2.03 亿元至 4.06 亿元。
   截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本次 A 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
毕,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2.34 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
案。
   (二)本次变更回购 A 股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
值,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和公司股票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拟变更上
述回购 A 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 A 股限制性
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后 3 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
 少注册资本。”除此以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即注
 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 15,242,153 股 A 股股份并相应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后
     股份类别                               增减变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A股            5,919,291,464   77.67%    -15,242,153   5,904,049,311   77.63%
-无限售条件股份      5,919,291,464   77.67%    -15,242,153   5,904,049,311   77.63%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     0.00%
H股            1,701,796,200   22.33%             0    1,701,796,200   22.37%
股份总数          7,621,087,664   100.00%   -15,242,153   7,605,845,511   100.00%
      注:以上注销前的股份为截至目前的公司股本结构。本次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
 况以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
 表为准。”
       二、持有人会议安排
       受托管理人将按照相关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发出
 关于召开“22 广发 Y1”、“22 广发 Y2”、“22 广发 Y3”、“22 广
 发 01”、“22 广发 02”、“22 广发 03”、“22 广发 04”、“22 广
 发 05”、“22 广发 06”、“22 广发 07”、“22 广发 08”、“22 广
 发 09”、“22 广发 10”、“22 广发 11”、“22 广发 12”、“23 广
 发 Y1”、“23 广发 Y2”、“23 广发 04”、“23 广发 05”、“23 广
 发 Y3”、“23 广发 Y4”、“23 广发 06”、“23 广发 09”、“24 广
 发 01”、“24 广发 02”、“24 广发 03”、“24 广发 Y1”、“24 广
发 04”、“24 广发 05”、“24 广发 06”、“24 广发 08”、“24 广
发 09”、“24 广发 Y2”、“24 广发 12”、“24 广发 13”、“24 广
发 14”、“25 广发 01”和“25 广发 0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敬
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有利于切
实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2广发Y1”、“22广发Y2”、“22
广发Y3”、“22广发01”、“22广发02”、“22广发03”、“22广发
“22广发09”、“22广发10”、“22广发11”、“22广发12”、“23
广发Y1”、“23广发Y2”、“23广发04”、“23广发05”、“23广发
Y3”、“23广发Y4”、“23广发06”、“23广发09”、“24广发01”、
“24广发02”、“24广发03”、“24广发Y1”、“24广发04”、“24
广发05”、“24广发06”、“24广发08”、“24广发09”、“24广发
Y2”、“24广发12”、“24广发13”、“24广发14”、“25广发01”
和“25广发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等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东方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
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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