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1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杉杉股份”)
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杉杉集团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不触及要
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至第四期)2025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下称“H22 杉 EB1”)、“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下称“H22 杉 EB2”)、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
期)”(下称“H22 杉 EB3”)及“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四期)”(下称“H22 杉 EB4”)的持有人合计换股
致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16.44%,现将相关换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暨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名称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 777 号 26 层
人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2 月 14 日
换股暨减少股份数 变动比例
权益变动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量(股) (%)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
股(H22 杉 EB1)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
股(H22 杉 EB2)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
股(H22 杉 EB3)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
股(H22 杉 EB4)
合计 370,540,078 16.44
二、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暨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郑永刚 655,267 0.03 655,267 0.03
杉杉控股有限公司 72,212,189 3.20 72,212,189 3.20
杉杉集团 722,782,178 32.08 352,242,100 15.63
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 205,264,756 9.11 205,264,756 9.11
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 29,580,000 1.31 29,580,000 1.31
合计 1,030,494,390 45.73 659,954,312 29.29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杉杉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换股导致杉杉集团
持股比例被动下降,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杉杉集团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换股完成后,杉杉集团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
司债券已累计换股 429,979,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8%。本次换股完成后,
杉杉集团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内剩余杉
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为 0 股,债券信托担保专户内剩余杉杉股份无限售
流通股数量合计为 64 股;杉杉集团以其持有的 108,000,000 股杉杉股份限售流
通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 22,000,000 股杉杉股份限售
流通股为本次债券设定质押担保。
本次权益变动后,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59,954,3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换股期内,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及具体换股数量、换股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将持续关注其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相关
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