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蜀道装备
股票代码:3005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农牧路 65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蜀
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
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蜀道装备、上市公司、
指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
指 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阳港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六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
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农牧路 6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8172083162X1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贰佰陆拾万元整
经营期限:2000 年 8 月 2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
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
姓名 性别 职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留权
陈永 男 执行董事 中国四川 四川省成都市 无
白娟 女 经理 中国四川 四川省简阳市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
(一)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增加至 164,783,993 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增加至 165,375,993 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在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通
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1,500,100 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股比例减少至 4.99999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简阳港通的股份减持计划,简阳港通拟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合计不超过 3,39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2.0499%),
其中每月通过集合竞价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30,000 股,时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具体内容详见蜀道
装备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
未来 12 个月内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若发生相关
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简阳港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768,894 股,占原总股本比例
比例 4.999997%。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
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累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方向 变动时间
(股) (%)
集中竞价 卖出 500,100 0.302402
简阳港通
大宗交易 卖出 2025 年 2 月 6 日 1,000,000 0.604683
合计 1,500,100 0.90708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蜀道装备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 占目前总
数量(股) 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9,768,894 6.079266 8,268,794 4.999997
简阳港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68,894 6.079266 8,268,794 4.9999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00 0 0.0000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160,691,993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
况。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永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 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公司 北片区同善桥路 569 号
股票简称 蜀道装备 股票代码 300540
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农牧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有限公司 注册地 路 65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通过实施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授予导致的比例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9,768,894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占原总股本比例 6.079266%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1,500,100 股 变动比例:1.079269%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后持股数量:8,268,794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7%
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股份变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2025 年 2 月 12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股份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限制
及方式 性股票授予使公司股本增加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向为减少,无需披露资金来源。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少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续增持或继续减持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否□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减持行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在二级市场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不适用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