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ST 起步 公告编号:2025-003
转债代码:113576 转债简称:起步转债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起步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 月 16 日
赎回价格:101.9315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5 年 1 月 17 日
最后交易日:2025 年 1 月 13 日
截至 2025 年 1 月 3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1 月 13 日(最后交易日,
含当日)仅剩 6 个交易日,2025 年 1 月 13 日为“起步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5 年 1 月 16 日
截至 2025 年 1 月 3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1 月 16 日(最后转股日,
含当日)仅剩 9 个交易日,2025 年 1 月 16 日为“起步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起步转债”将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1.75 元/股
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
(即 101.9315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起步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自 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转股价格的 130%的情形,触发“起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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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赎回“起步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
日(即 2025 年 1 月 16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起步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起步转
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起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
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
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照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
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二、本次“起步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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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75 元/股的 130%(即 2.275 元/股)的情形,根据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起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登记日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赎回对象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收市
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起步转债”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1.9315 元/
张。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 年 4 月 10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25 年 1 月 17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 282 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2.5%×282/365=1.9315 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9315=101.9315 元/张
(四)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
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1.9315 元
(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1.5452 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
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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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1.9315 元(税前),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
纳。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
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
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
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
利息。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1.9315
元。
(五)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登记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起步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
“起步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起步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公
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六)赎回款发放日:2025 年 1 月 17 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并
在上交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
的“起步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
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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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指定交易后在进行派发。
(七)交易和转股
截至 2025 年 1 月 3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1 月 13 日(最后交易日,含当
日)仅剩 6 个交易日,2025 年 1 月 13 日为“起步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
为“起步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八)摘牌
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起步转债”将在上交所摘牌。
三、风险提示
(一)截至 2025 年 1 月 3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1 月 13 日(最后交易日,
含当日)仅剩 6 个交易日,2025 年 1 月 13 日为“起步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
离 2025 年 1 月 16 日(最后转股日,含当日)仅剩 9 个交易日,2025 年 1 月 16
日为“起步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二)投资者持有的“起步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者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
日前解除质押或者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起步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
和转股,将按照 101.9315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起步转债”
将在上交所摘牌
(四)因目前“起步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5 年 1 月 3 日收盘价为 137.169
元/张)与赎回价格 101.9315 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者卖出,可
能面临较大损失。特提醒“起步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2-269303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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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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