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5-05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2 亿元~4 亿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8,358,384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28%
累计已回购金额 5,494.52 万元 (不含交易费用)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40 元/股~6.94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
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
格不超过 9.10 元/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
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 2024-50 号)。
基于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结合当前市场行情及公
司股价变化等情况,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
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9.1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调整回购
股份方案的公告》(临 2024-78 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8,358,38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28%,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6.94 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6.40 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494.5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