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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百合: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6 23:09:25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4-073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达成和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和反诉原告
    涉案的金额:400 万美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梦百合家
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梦百合”)美国子公司诉讼根据前
期调整后的判决确认预计负债 121,046,537.94 元(根据报告期末美元兑人民币汇
率计算所得),公司将根据和解协议及执行情况,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处理,
最终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近日,公司收到了美国子公司诉讼的和解协议,该诉讼达成了和解,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公司、HEALTHCARE GROUP(HONG KONG)CO.,LTD
(以下简称“恒康香港”)、公司实际控制人倪张根先生与 BENJAMIN FOLKINS
(公司美国子公司 CHINA BEDS DIRECT,LLC 少数股东,以下简称“BJ”)、
UPWARD MOBILITY,INC.(BJ 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UM 公司”)的诉讼取得一审
判决。涉案金额 2,593.87 万美元(含我方应支付对方的股权退出款 406.89 万美
元、惩罚性赔偿金 2,000 万美元等。此外对方需向我方支付 123.31 万美元货款)。
院(以下简称“衡平法院”)提请惩罚性赔偿金动议与重审申请。2022 年 2 月 8
日,衡平法院出具调整后的判决书,本次判决涉案金额 1,850.72 万美元(含我方
应支付对方的股权退出款 406.89 万美元、惩罚性赔偿金 1,151.61 万美元等,此外
对方需向我方支付 123.31 万美元货款),根据调整后的判决书,倪张根和公司需
向 BJ 支付的惩罚性赔偿金由一审判决的 2,000 万美元降至 1,151.61 万美元,至
此,我方需支付费用总额由一审判决的 2,470.56 万美元调整为 1,727.41 万美元。
具体案件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涉
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继续向美国田纳西州上诉法院上诉,2023 年 11 月,
上诉法院公示了初步结论,并于 2023 年 12 月正式签发了判决结果:陪审团的裁决
和初审法院的判决被撤销,案件被发回重审。具体案件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2023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二、诉讼进展情况
   该案件自 2017 年至今历时已久,2021 年,在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公司一审
判决败诉,面临巨额赔偿。但经过不断的坚持和努力,公司从一审判决败诉面临
巨额赔偿金到法院调整判决减少赔偿金再到上诉法院发回重审,该案取得了阶段
性的胜利。
   自 2019 年以来,公司先后在美国建立美东工厂、收购美国家居连锁渠道 MOR、
建立美西工厂,公司拓展在美布局的过程中,积极适应并融入当地的法律政策环
境。在这场历时 7 年的中美诉讼过程中,公司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4 年 11
月,BJ 就该案件纠纷向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倪张根发送道歉信,并录制了一份
视频,陈述倪张根是一位优秀的导师。面对和解的契机,同时考虑后续诉讼的时
间成本和公司在美市场的长远发展,公司决定与 BJ 方和解。
  经友好协商,近日,公司、恒康香港、CHINA BEDS DIRECT,LLC (以下简称
“CBD”)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倪张根与 BJ、ANDREA FOLKINS(BJ 的配偶)及 BJ 控
制的 UM 公司在美国签署了《和解协议》,就上述诉讼案件达成和解安排,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一)和解条款
美国子公司 CBD 35%的股权。上述购买价格应从汉密尔顿县书记官办公室持有的保
证金中支付,由汉密尔顿县书记官办公室直接支付给 BJ(在保证金释放后)。
方对其他所有方提出的所有本诉、反诉、交叉诉讼、第三方诉讼和其他一切诉因,
并且不得再行起诉。诉讼费和税金由原告和被告均摊,原告和被告将承担各自的
自由裁量成本和律师费。
书记官办公室持有的资金余额(包括支付购买价格后剩余的保证金及利息)将与
作为上诉保证金持有的股权证一起返还给被告(梦百合一方)。
  (二)诉讼处置
  在本和解协议完全签署的前提下,双方应向法院提交一份同意驳回令,驳回
各方针对本协议任何其他方的诉讼中的所有索赔、交叉索赔、反诉和第三方起诉,
该同意驳回令为终局裁决,原告不得基于相同事实再次提起诉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已向法院提交同意驳回令,尚需法院签发驳回和释
放保证金令、确认诉讼费和税金,各方将继续执行和解协议。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截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 公 司 根 据 前 期 调 整 后 的 判 决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解协议及执行情况,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经
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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