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ST天邦 公告编号:2024-12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事项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为申请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被申请
人湖州吴兴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兴农发”)、衢州一海农业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一海农业”)、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浔农
发”)、杭州富阳农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阳农发”)、建德农发牧
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农发”)、杭州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杭州汉世伟”)和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邦食品”)支付工程款
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仲裁费。杭州仲裁委员会已受理6件仲裁申请,仲裁案号
(2024)杭仲01字第532号、第533号、第534号、第535号、第544号及第545号。本
案基本情况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第532号、第533号、第534号、第535号、第544号)对应的5份裁决书,具体裁决结
果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3)。2024年9月4日,公司披露了上述5个案件的进展公告,
详见《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02)。
目前上述5个案件仍处于执行阶段。
二、本次仲裁事项结果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4)杭仲01裁字第545号裁决书,
裁决吴兴农发向申请人浙江建投支付建安工程费、管理费人民币40,240,671.72元
和支付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以及仲裁费。
裁决被申请人杭州汉世伟、天邦食品对上述1份裁决结果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
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对该涉案款项计提相应的资金占用费,预计该事项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后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拟通过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化解债务风险,宁波中院已于 2024 年 8 月 9 日
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形成方案偿付上述债务。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