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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威机电: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09 00:00:00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
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拟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336,218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336,218 股,公司注册
资本将减少 336,218 元,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并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
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
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
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
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
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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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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