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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09 00:00:00

证券代码:002772          证券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4-032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0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若
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权益
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股本总额(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3,241,359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0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05
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0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05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咨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咨询联系人:钱晓利
  咨询电话:0938-2851611
传真电话:0938-2855051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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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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