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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世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08 0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
人”)作为正在对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为世纪”
   “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本
“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
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杨凌、姜浩
(三)现场检查人员
  姜浩
(四)现场检查时间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
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
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
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财务管
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大华会计师出具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要求及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制度中
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
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会计师出具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说明,
查阅会计师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的专项说
明,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
发现明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
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
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
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
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募集资金进度
与原计划基本一致,基于前述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
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和重大对外投资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年审会
计师、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基于前述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经营场所,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
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
经营状况,就回款情况、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存在业绩大幅下滑情况。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171,341,280.85 元,同比减少 67.15%,主要系公司分子检测相关产品及检测服
务收入减少。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40.95 万元,同比减少
元,同比减少 180.26%,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求变化等因素叠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及服务销售量下降较多,销售收入大
幅减少,净利润由盈转亏。同行业上市公司诺唯赞、硕世生物等公司受行业需求
下滑的影响,营业收入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以及亏损情况,与发行人业绩变化趋
势一致。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认真研判,积极寻找对策,努力挖掘原有客户群
体的采购增量,同时积极加大宣传,积极拓展新客户群体。在新产品比如康检幽
(幽门螺杆菌核酸检测试剂盒)的推广方面,公司正在积极开拓医院、体检中心、
企业、保险、互联网平台等多个渠道,目前上述渠道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目前,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
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不存在异常情况,公司在持续的增强研发能力和
产品竞争力,提高公司的品牌效应。
  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业绩下滑的风险,但如果公司未来在销售渠道开
拓、新产品研发及推广等方面不及预期,可能存在持续亏损的情况,请投资者关
注相关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经营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
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
收益。
  保荐人提请上市公司持续关注行业市场需求变动趋势、行业市场竞争格局、
公司收入和业绩下滑的风险等,结合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等,
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加强回款和存货管理能力
和,充分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基于前述检查工作,保荐人未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其他根据《证券发行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中,公司配合提供了前述检查材料,配合完成了本报告所述访
谈、实地查看等其他检查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前述事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审
计相关资料。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次现场检查就相关事项的结论,请参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
项及意见”、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杨   凌                 姜   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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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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