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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曙光: ST曙光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股票简称:ST 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4-029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ST 曙光”,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0303”,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
幅限制仍为 5%。
      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公司股票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以下简称“大华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7)。
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需
要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大华所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
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9)。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曙光股份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审议并批准公司收购前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天津美亚新能源汽
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亚”)汽车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于
议(以下简称“协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向天津美亚支付预
付款 6615 万元,又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与天津美亚签署补充协议,
上述资产购买协议签订后,曙光股份与天津美亚陆续进行了资产交
接。2022 年 5 月 5 日,曙光股份中小股东自行召集的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议案》,决议终止
上述购买资产事项。2023 年 8 月 4 日,曙光股份收到辽宁省丹东市
中级人民法院(2023)辽 06 民终 1423 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
公司中小股东自行召集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曙光股份关于上述事项的解决方案仍未确定,
曙光股份将购买资产支付天津美亚的 6615 万元在其他应收款列报,
并根据该事项的最新进展对该款项计提减值 5,264.26 万元。
令被告天津美亚立即退还原告转让款 6615 万元,并赔偿原告损失合
计 72,092,475.00 元(含利息)。2024 年 3 月 22 日,曙光股份收到由
振安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4)辽 0604 民初 170 号],经振
安法院主持调解,曙光股份与天津美亚达成调解协议。
   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如下: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曙 光 股 份 流 动 资 产
于流动负债 369,064,306.05 元,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469,940,549.48 元,2023 年度合并报表经营现金流为
-250,166,720.24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曙光股份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
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6.关
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和附注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述,贵公司应
收前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津美亚”)余额为 6615 万元,为贵公司 2021 年 9 月与天津美亚
之间的汽车资产购买关联交易案的预付款,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根据该事项的最新进展对该项预付款计提减值 5,264.26 万元。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汽车资产购买的关联交易案已经法院调解结
案,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终止执行,天津美亚向公司移交的资产归公司
所有,公司已支付给天津美亚的合同款项 6615 万元归天津美亚所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股票自 4 月 26
日起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
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涉及事项高度重视,将积极
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规范管理工作
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使其真正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内
容、实质和操作规范要求,特别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督导检查,
切实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项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一步加强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切实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内部
审计工作职责,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
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加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建

内部经营责任考核,降低费用开支,提升盈利能力。
车桥等产品研发进展。
增加融资、通过集团内优质资产新增抵押融资等加大融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 曙光”,股票代码仍为“600303”,
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
项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
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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