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恒悦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等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联安恒悦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决定自 2023 年 3 月 28 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国联安恒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悦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销售对象,并相应修改本基金招
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原销售对象为:
本基金暂不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
现将销售对象调整为: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
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
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
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计
划、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二、招募说明书条款的修改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募集情况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
法》、 《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并于 2021 年 9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
日至 2022 年 3 月 23 日。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 1.00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运作办法》、 元计算,本基金募集期间共募集份基金份额 229,
《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并于 975,796.18 份, 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1,058 户。
六、基 金 的 募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募集期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集 2022 年 3 月 23 日。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 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算 ,本 基 金 募 集 期 间 共 募 集 份 基 金 份 额 229,975,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
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
公告。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
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除外)。基金管
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
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 公告。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
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
定。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
八、基 金 份 额
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 万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 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的申购与赎回
柜台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次申 10 元(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 定。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
(含申购费)。 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 万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过红利再投资 柜台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次申
方式转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受最低申购金 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
额的限制。 (含申购费)。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过红利再投资
方式转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受最低申购金
额的限制。
三、重要提示
应修改。
属于本基
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并已履行相应程序。
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公布本基金修改后的招募说明书 ;其他相关内容将
相应更新,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信息,
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或拨
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 或 400-7000-365)咨询相关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