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现针对股东信息披露出具如
下承诺:
(一)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
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除本次发行人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
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投资”)通过孚惠映画(天津)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孚惠映画”)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本次发
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情形。中信建投投资作为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其通过孚惠映画间接
持有本公司股份符合《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四)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
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
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之签章页)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