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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本次消费税的征收环节设在电池出厂环节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6-11-04 16:00:50

证券之星消息,安孚科技(603031)11月0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3季度电池消费税增加,是否会造成经销商提前备货的?多吗?
安孚科技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对上述电池产品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本次消费税的征收环节设在电池出厂环节,纳税主体为电池生产企业,而非经销商环节,因此渠道端的备货动机并不直接源于税负转嫁,更多取决于下游客户对后续价格调整的预期以及自身库存策略。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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