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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因东方港务分公司事故被罚50万元,近1年无研报覆盖

来源:证券之星APP

2026-09-28 13:00:36

证券之星消息,9月25日连云港发布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港务分公司收到连云港市连云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2026年9月24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收到连云港市连云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苏连云)应急罚[2026]7号】。因对“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负有责任,存在检维修作业未办理停电手续、未做好区域封闭、交叉作业未有效协调指挥、多岗位违章等问题,被处以人民币五十万元罚款。东方港务分公司已配合调查,完成事故赔偿和整改,并将按时缴纳罚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近1年,连云港无研报覆盖。

连云港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2.97亿元,同比上升5.31%;归母净利润7565.76万元,同比上升35.83%;扣非净利润6748.72万元,同比上升30.54%;其中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73亿元,同比上升8.1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483.7万元,同比上升36.2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043.08万元,同比上升37.59%;

连云港(601008)主营业务:为海港码头货物的装卸、堆存及港务管理业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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