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7月17日*ST英飞(00252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15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英飞拓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互联)系英飞拓全资子公司。2019 年至2020 年,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通过虚构项目、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虚增(虚减)财务费用,虚增利润总额,具体违法事实如下:一、英飞拓系统通过虚构国海建设绿创中心、向塘镇丁坊村安置房建设项目,2019 年虚增营业收入 115,467,026.18 元,虚增营业成本72,172,580.54 元,虚增利润总额 43,294,445.64 元。 二、英飞拓系统通过虚构通辽市中医院项目增补设备采购合同、提前确认通辽市中医院项目收入,2019 年至 2020 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15,329,127.53 元、41,315,486.95 元,虚增营业成本 184,133,945.56 元、30,565,115.07 元,2020 年虚减财务费用 9,672,902.10 元,2019 年至 2020 年虚增利润总额31,195,181.97 元、20,423,273.98 元。 三、新普互联通过提供垫资服务的方式虚构与杭州泰莱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流量采买业务,2019 年至 2020 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61,349,560.36 元、285,714,608.15 元,虚增营业成本 145,546,865.44 元、272,531,707.41 元,虚增财务费用 5,928,061.74 元、11,835,981.20 元,虚增利润总额9,874,633.18 元、1,346,919.54 元。 四、新普互联在武汉阳光海岸项目未实际实施的情况下确认收入,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 50,689,795.29 元,虚增营业成本 24,327,072.88 元,虚增利润总额26,362,722.41 元。 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上述行为导致英飞拓2019年至2020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492,145,714.07 元、377,719,890.39 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10.36%、7.21%;虚增利润总额 84,364,260.79 元、48,132,915.93 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 108.04%、44.72%。英飞拓披露的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对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5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7月1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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