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告
2026-05-22 18:11:18
美湖股份(603319.SH)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时,未准确披露合同标的物为机器狗相关部件,且将估算的9.43亿元最高订单额作为合同金额披露,存在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要求董事长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局接受监管谈话。公司表示将深刻反思,加强内部管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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