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5-19 00:54:14
截至2026年5月18日收盘,中超控股(002471)报收于7.98元,下跌0.37%,换手率3.63%,成交量48.77万手,成交额3.9亿元。
资金流向
5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32.7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093.1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625.92万元。
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025年营业收入51.80亿元,同比下降5.81%;净利润为-2499.36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2264.8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83亿元,较上年显著改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8.40亿元,占总资产35.14%。公司无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220万元,用于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先进高温合金精密成型智能制造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国元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出具上市保荐书。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主要用于公司现有业务的扩产与升级,不涉及跨主业投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国元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220万元,用于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先进高温合金精密成型智能制造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已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同意推荐本次发行。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豁免版)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文件涉及公司客户集中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房产未办妥产权、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转贷行为、产品质量问题被暂停中标资格等情况。公司拟募集资金用于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及研发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律师核查后认为相关事项不影响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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