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4-30 05:20:25
截至2026年4月29日收盘,弘元绿能(603185)报收于21.99元,下跌3.81%,换手率4.38%,成交量29.72万手,成交额6.41亿元。
4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75.02万元,占总成交额0.74%;游资资金净流出803.88万元,占总成交额1.25%;散户资金净流入1278.9万元,占总成交额1.99%。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21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7517户,增幅11.6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06万股减少至9477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1.71万元。
弘元绿能2025年实现主营收入74.25亿元,同比上升1.69%;归母净利润1.87亿元,同比上升106.93%;扣非净利润-3.25亿元,同比上升87.89%。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17.41亿元,同比下降11.49%;单季归母净利润-4849.57万元,同比上升95.46%;单季扣非净利润-4.69亿元,同比上升62.14%。全年负债率53.88%,投资收益6.42亿元,财务费用1.22亿元,毛利率11.14%。
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9.39亿元,同比增长17.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亿元,上年同期为-6187.5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427元/股,上年同期为-0.091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1%,同比减少1.89个百分点。报告期末总资产270.6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8.01亿元,较上年末下降4.5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3亿元,上年同期为-5.88亿元。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确认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18,944.22万元,占营收比重2.55%,主要为材料、废料销售等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扣除后营业收入为723,604.28万元,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要求。
2025年度公司与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采购金额为19,211.51万元,超出预计的12,000万元,系硅料价格上涨期间增加采购所致。公司已于2025年12月转让所持内蒙古鑫元股权,双方关联关系已解除。2026年度预计向内蒙古鑫元采购原材料25,000万元,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该事项已获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与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汇总表显示,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存在较大规模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鉴证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允反映于专项报告中。2020年可转债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存于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2025年度未新增投入募投项目,仅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末,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67,722.41元,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232,504.73元。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违规情形。
国金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内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督促公司完善治理与信息披露制度。公司整体运作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事项,但存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且未及时审议的情况,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履行补充确认程序并加强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合规。经核查,公司无应向监管部门报告的重大事项。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此无异议。募集资金来源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专户存储,未变相改变用途。
国金证券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届满,现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本次发行于2024年1月完成,发行A股107,057,890股,募集资金净额2,677,872,748.42元,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履行了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核查与督导。公司对2025年度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期间未发生其他重大事项。
弘元绿能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2,548.50万元,审计重点包括收入确认、关键审计事项及财务报表公允性。财务报表涵盖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现重大怀疑事项。
国金证券对公司2025年度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覆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及经营状况等方面。检查结果显示,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行,信息披露合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存在与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额度且未及时审议的情形,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加强关联交易管理。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弘元绿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说明。经审计,公司编制的汇总表与其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主要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期初余额308,102.45万元,期末余额545,698.55万元,累计发生额1,997,703.48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1,760,107.38万元,往来性质主要为非经营性往来。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责任是在审计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计划在2026年度开展期货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保证金不超过13亿元,外汇衍生品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交易品种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及主要结算货币的简单衍生产品,不进行投机交易。公司已制定相关内控制度以控制交易风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募集资金用途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或投资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9,439,746.26元,同比增长17.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0,832,444.89元,上年同期为-61,875,827.20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427元/股,上年同期为-0.091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1%,较上年同期减少1.89个百分点。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7,067,921,408.22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800,985,571.08元,较上年度末下降4.5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3,142,450.60元,上年同期为-588,448,130.90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461,520.3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54.84%。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如在公告披露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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