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4-30 05:20:24
截至2026年4月29日收盘,万丰股份(603172)报收于21.5元,上涨0.99%,换手率6.73%,成交量3.37万手,成交额7185.96万元。
资金流向
4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71.1万元,占总成交额6.56%;游资资金净流出105.25万元,占总成交额1.46%;散户资金净流入576.35万元,占总成交额8.02%。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事项。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由董事长俞杏英主持,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跃)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跃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未缺席会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就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罗丹)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丹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未缺席会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就公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2026年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薪酬与公司发展、经营业绩、绩效考核相匹配等原则。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度,由股东会决定;非独立董事按所任岗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薪酬发放实行预算管理,绩效薪酬部分需经审计后支付,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况时将追回已发薪酬。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众)
王众作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期间勤勉履职,出席全部参与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加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关联交易、聘任财务负责人、董事及高管提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川)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川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期间,徐川出席2次董事会会议,未出席股东会会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徐川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聘任、董事提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其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与经营决策,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傅菊荪)
傅菊荪作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期间出席4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会会议,均亲自出席,对所有议案投赞成票。参与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6次。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中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春梅)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春梅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期间,本人出席4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会会议,均亲自参会,无缺席或异议。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聘任、董事提名等事项,确保决策合规。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生需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交易行为,防范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制度明确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范围,强调套期保值原则,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规定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并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确认其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0,407,697.24元。2025年度投入募集资金8,152.88万元,主要用于募投项目支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延期,并变更“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中4,0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建设。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资金已全部归还。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5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41.79万元,主要包括向绍兴骏宇纺织有限公司购买产品、向绍兴御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资产等。另有未预计的关联采购和销售,金额分别为20.74万元和2.41万元,未达披露标准。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相关事项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保荐机构无异议。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786号专项报告。经审计,公司不存在现控股股东、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存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主要为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76.09万元,形成原因为内部往来款。该汇总表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立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784号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计,确认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该结论基于《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审计准则得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兴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届满,现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万丰股份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42,058.99万元。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存在两起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事项,均已自查纠正并披露。保荐代表人发生两次变更。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总体合规,募集资金使用基本符合规定,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受保荐机构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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