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财报摘要
2026-04-30 00:11:37
证券之星消息,近期通达海(301378)发布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如下: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业务概述
公司是国内法律科技领域专业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是法院信息化领域的头部企业,产品和服务应用于法院、公安、政法委、纪委监委、司法行政、仲裁等领域,还为银行、邮政等用户提供专业化产品与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法院核心主业,在不断巩固和强化法院信息化领域竞争力的同时,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法律”战略,持续加大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研发投入,夯实法律人工智能基础服务能力。同时,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以法律人工智能技术为公安、政法委、纪委监委、司法行政、仲裁等相关部门赋能,扩展法律科技应用场景,延伸法律科技服务产业链,构建法律科技应用生态,打造新的增长曲线。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点产品
1、“海睿”法律大模型
“海睿”法律大模型依托国内领先通用大语言模型开发,深度融合自研法律语义理解引擎与专属法律知识库,针对法律行业各类用户的实际业务场景开展精细化调优训练,是适配行业需求的专业化法律大模型。模型秉持“自主可控、安全合规”核心理念,具备文书智能生成、证据智能梳理、风险实时预警、类案裁判规则自动归纳等核心能力,可一键实现案件要件精准解构、证据链闭环校验与争议焦点智能预判,助力法律工作者穿透复杂案情本质,快速生成严谨的三段论逻辑推理链。产品能力覆盖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司法办案、司法管理、诉讼服务等政法核心业务场景,同时面向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环节开放智能服务能力。
2、“海睿”法律AI助手
以自研大模型开发应用平台为技术支撑,构建以知识库管理、智能问答、智能体超市、智能文档创作为核心模块的法律AI助手产品体系。平台提供了专属大模型知识库管理工具,助力用户高效灵活管理个人及团队知识库,提升专业领域大模型问答的专业性与精准度;同时打造知识问答、材料归纳、文档处理、数据分析等多场景智能体应用,为法院、公安、政法委、纪委监委、司法行政、仲裁等行业用户赋能,提升办案效率与工作智能化水平。
3、AI裁判助手
AI裁判助手依托“海睿”法律大模型,契合办案习惯,构建“知识+智能”双驱动核心架构,系统以各类法律知识库为基础,通过人工智能、大模型语义推理技术与案件办理场景深度融合,提供从庭前、庭审到庭后的伴随式辅助服务。庭前环节,依托实体电子卷宗材料,智能抽取案件事实,辅助办案人员梳理案情脉络、分析案件核心要素、归纳提炼案件预设争议;庭审环节,通过对证据材料的综合分析,辅助办案人员进行法律适用实时分析、争议焦点实时归纳;庭后环节,系统推送类案裁判参考、辅助办案人员生成文书、辅助文书纠偏纠错,实时推送类案裁判参考、结合知识图谱技术辅助事实认定,并通过多维度校验机制智能提示裁判偏离度,有效规避裁判偏差。作为办案人员的全程伴随式智能辅助工具,为办案人员减负、提效、提质,助力提升司法工作的智能化水平。
4、AI调解助手
AI调解助手深度依托海量法律法规与案例库,融合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核心技术,为各类纠纷调解工作提供全流程、智能化赋能支撑。系统可实现争议焦点智能识别提取、调解方案精准适配匹配、调解全流程数字化闭环管理、专业法律文书一键生成以及权威法理依据快速检索推送等核心功能,有效推动各类纠纷高效化解和规范处置,助力达成圆满调解结果。
5、数智审管平台
数智审管平台以数据集成化、可视化为核心,融合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指标、质量、效率等七大功能中心,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实施监督管理,形成全流程、多维度数字化审管解决方案。平台实现案件质效指标精准分析预警、重点案件全周期精细化管控、审执关键节点主动监管,并支持通过案件全景、质效画像实现审判管理闭环管控。通过建立多个数据专题模型开展风险预警与数据治理,依托经验中心沉淀司法知识、统一法律适用,结合可视化大厅为不同主体提供个性化数据支撑,一站式服务办案主体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辅助监管主体开展规范、科学、精准的审判监督管理。
6、一站式综治中心管理平台
按照“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工作要求,构建统一高效的矛盾纠纷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涵盖受理登记、分流交办、多元化解、跟踪督办及反馈回访等完整环节,并依托大数据、大模型及音视频等先进技术,提供智能分类、远程调解、会商会办、智能问数、指挥调度等全方位功能,赋能综治中心各工作区域职能发挥,提升综治中心整体运行成效。
7、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管理平台
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管理平台以加强社会治安风险防控为目标,构建以数据资源体系为支撑、特征工程体系为核心、预警模型体系为引擎、场景应用体系为导向的一体化解决方案,通过深度融合业务与技术,实现风险深度挖掘、精准预警和闭环管理,提升全域风险防控的实效性,筑牢社会治理安全防线。
8、仲裁案件管理系统
仲裁案件管理系统聚焦办案、管理核心业务场景,全方位服务当事人、仲裁秘书、仲裁员及管理人员等全角色,系统打造覆盖立案、组庭、庭审、裁决、归档的仲裁数字管理体系,实现案件办理无纸化、程序标准化、决策智能化、服务泛在化的建设效果。
9、律师服务平台
律师服务平台深度融合行业大模型技术与律师实务场景,为律师提供智能案情梳理与阅卷、法律文书智能生成、法律法规精准推送、诉讼策略辅助研判、全流程办案协同管理等核心功能,通过技术赋能,提升法律服务的人效比与精准度,推动法律服务流程的智能化重塑。
10、AI阅信助手
深化人工智能与信访审查业务的融合,实现重复来信筛查、来信智能分类与识别标记,同时通过来信人画像进行风险预警,标识重点人员、防范舆情矛盾,并智能推荐办理指引、规范信访回复标准,提升信访处置效率与规范化水平。
11、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平台
依托数字化手段实现法院纠纷的统一管理与分类处置,通过建立科学的分流机制,将纠纷有序引导至综治化解、驻院调解团队及外部调解组织进行调处。强化过程管控,对化解进度及结果实施动态监管。建立调解与诉讼的衔接机制,对达成协议或调解不成的纠纷,依法依规转入立案程序,形成纠纷的“一站式受理、全链条处置”的完整闭环管理体系。
12、执法监督智能辅助系统
以大语言模型技术为核心驱动力,构建公安行政及刑事案件“程序合规-实体研判-卷宗核查”智能审查体系,包括管辖、回避、立案、受案、传唤、询问、检查、扣押、鉴定、强制措施、送达和期限等程序审查,定性、违法事实、构成要件、处罚幅度、裁量情节、法律适用等实体审查,证据审查、文书审查、当事人权利保障审查,以及卷宗材料完整性审查。
13、AI纪检助手
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逐步建设覆盖信访、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的全链条智能体赋能,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贯通业务流程、覆盖工作全要素,以信息化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有效支撑监督办案赋能增效,助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三)报告期内主要业务进展
报告期内,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国内法院行业信息化投入规模缩减,经济转型压力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等不利变化,公司积极应对,顶压前行,难中求成。公司围绕法律主线,在聚焦法院核心领域的同时,积极拓展公安、政法委、纪委监委、司法行政、仲裁等相关领域,丰富业务应用场景,构建法律科技服务生态体系。同时,深入落实“人工智能+法律”战略,推动技术与核心业务深度融合。构建“知识--技术--应用”三位一体智能体系,打造法律AI基础能力平台;依托自有法律知识库与行业洞察,深化在法院、公安、政法委及纪委监委等领域的应用。
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和治理水平,强化风险管控。为应对行业变化及传统业务发展的压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积极应对,稳健经营,持续强化项目实施与运维管理,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在成本控制方面,一方面通过大模型技术赋能售前方案、研发测试、项目管理及职能支持等各个环节,提升研发效能,同时,通过优化人员结构,控制人员增长,压缩人员成本。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6940.74万元,同比减少15.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50.97万元,比2024年亏损扩大149.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76.00万元,同比亏损扩大100.2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61275.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2564.08万元。
1、加强前瞻性研究,完善法律人工智能技术体系,打造AI时代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把打造AI时代的核心竞争力作为企业未来发展的基石,坚持长期主义,持续加大法律知识图谱、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研发投入,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和法律业务专家团队建设,构建“知识--技术--应用”三位一体的智能化体系,以全域法律知识体系、完整的人工智能基础服务能力,叠加公司长期服务法院用户形成的服务经验、行业理解和良好口碑,巩固、强化行业优势和法律人工智能应用服务能力。同时,密切跟踪国内外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应用趋势和法律领域发展动向,加强前瞻性研究。
报告期内,“海睿”法律大模型接入通义千问、DeepSeek等主流通用大模型,并完成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升级感知、图像、编目等核心引擎,加大AI预研力度,集成ChatExcel、类案检索等智能体,建立AI应用开发平台,提升自动化决策平台与应用支撑平台能力。同时,公司持续完善法律知识体系,打造涵盖材料标准、案件要素、办案指引、法标规则、法律法规、文书案例、裁判文书以及本地知识库的全方位知识体系,并由法院领域向公安、政法委、纪委监委、司法行政等多领域延伸,为智能化应用场景提供精准知识支撑。
2、围绕法律主线,复制法院领域成功经验,延伸法律科技服务产业链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全国法院应用系统核心供应商之一,为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上线落地与平稳运行提供支持,促进全国法院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应用。同时,公司聚焦民事刑事案件审判实务研究,从法律知识体系构建、创新技术研发及业务场景融合应用等维度持续发力,依托各级法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的现实成果,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人工智能应用体系。
公司继续推进“AI+法律”战略,致力于将服务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形成的技术、产品、能力和经验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公共法律服务各个领域复制、落地,以法律人工智能技术和知识体系,为法治建设各个环节赋能,通过业务拓展、业务合作、投资并购等方式,拓展法律科技服务范围,延伸法律科技服务产业链,构建法律科技应用生态,围绕法律主线,打造新的增长曲线。2025年,公司对参股子公司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控股,在全国公安领域内合作推广润之信息的一站式执法办案解决方案和执法监督产品,目前已在甘肃陇南落地应用,并在多个省份推广,全年公安业务新签合同额2730万元,为2026年度市场拓展奠定良好基础。政法领域,公司所承建江苏连云港综治中心一体化平台成为行业标志性项目,在浙江、深圳等地开展试点应用,为政法业务纵深发展打开格局。另外,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合作拓展等方式积极挖掘纪委监委、司法行政、仲裁等行业的用户需求和应用场景,已经陆续实现项目落地。
3、聚焦业务场景,深化AI融合产品应用,构建法律行业的智能化服务体系
报告期内,依托“海睿”法律大模型以及自研大模型应用开发平台,面向垂直领域,打造专业化解决方案,形成法院裁判辅助、公安执法监督、政法委矛盾纠纷研判等行业解决方案,逐步构建起覆盖法律行业多领域、全流程的智能化服务体系。在法院领域,“AI裁判助手”围绕民事一审、二审及行政案件全流程,涵盖材料分析、案情梳理及庭审智能化等辅助功能,已在多地试点。在公安领域,为公安一线民警、法制部门及分管局领导提供覆盖文书审查、卷宗审查、程序审查、实体审查以及图像质量与材料完整性等智能审查辅助;在政法综治领域,将大模型能力应用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与社会矛盾风险防控等场景,提升工作专业性、精准性与效率;在纪委监委领域,打造针对纪检监察案件办理和监督预警的各个环节的伴随式辅助工具。
4、依托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司法辅助服务业务,服务法院数字化转型
公司紧抓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改革的政策机遇,结合自身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积累,加快推动司法辅助服务业务发展。依托既有优势,持续深化AI赋能,运用法律大模型为用户提供材料与数据的数字化加工、智能化编目、校验及挖掘分析等司法辅助服务,重点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档案数字化及集中编目等事务,不断优化提升服务效能,为业务拓展注入新动力。
2025年,公司完成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40%股权的收购,实现100%控股,进一步强化对司法辅助服务业务的拓展。以江苏诉服达为主体,公司已累计为江苏、广东、四川、湖北等12个省的36个地市法院提供司法辅助服务,报告期内司法辅助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173.12万元。
(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法律科技领域用户赋能,产品和服务应用于法院、公安、政法委、纪委监委、司法行政、仲裁等领域,并为银行、邮政等行业用户与法院之间的业务协同提供专业化产品和技术支持。
1、盈利模式
公司以“人工智能+”模式为司法及相关领域用户赋能,主要针对客户具体业务场景需求,为客户提供相应的软件产品、定制开发服务、智能化辅助支持以及其他相关服务,通过为客户提供应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以及相关的司法辅助服务、系统集成实现盈利。
2、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为法院等司法及相关领域客户提供标准化应用软件、软件定制开发、平台运营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并提供司法辅助服务、系统集成等。
(1)应用软件开发
公司基于用户的需求向用户提供公司自有软件产品或者进行定制开发。如果用户软件需求与软件产品库中已经研发完成的软件基本匹配,公司会将相应的软件打包,由项目管理部派出技术服务人员至客户处进行安装、调试。若客户有新的需求,则公司研发中心会针对客户新需求进行开发,形成新产品或新版本后,归入公司的软件产品库,再由项目管理部派出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2)应用软件服务
公司应用软件服务主要包括运维服务、技术服务和平台运营。根据客户的系统建设情况及日常运行需求,公司会安排专门人员为客户提供驻场保障、一次性或经常性的技术支持服务,以便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维护软硬件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正常运行。平台运营服务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运营平台,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提供平台化服务,并依据业务量与客户结算平台运营服务费。
(3)司法辅助服务
公司司法辅助服务主要依托子公司江苏诉服达开展,通过派驻在各地法院客户现场的驻场人员以及人工智能技术、自主软件产品,以“软件+人工”模式,为客户提供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性服务,如扫描、编目、整理、归档等,实现法院纸质材料的电子化、数字化,并根据合同规定依据工作量或人数、服务周期,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4)系统集成
公司也根据客户需要提供相应系统集成服务。
3、研发模式
公司通过市场研究和用户需求调研等多种方式了解市场需求,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讨论、分析与评审,以确保拟研发的产品符合用户实际需求,评审通过后公司进行项目立项。每年末公司研发中心会制定下一年的产品技术发展规划和立项预算,并提交公司产品管理委员会审核。对于现有产品,公司研发部门根据产品调研以及销售部、项目管理部、运维管理部等部门反馈进行迭代;对于新产品、新技术,则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立项后进行团队组建、资源分配,最终推进产品的开发、技术的研究。公司研发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自主创新,流程总体可概括为概念、计划、研究开发、测试、输出五个阶段。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根据相关产品、技术的独创性和公司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形成的新产品、新技术经过专利检索后申请发明专利进行保护,结合产品的构造以及新方案、新技术经专利检索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发明专利进行保护。
4、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根据项目按需采购的模式,主要采购的原材料、商品包括软件类、硬件类、服务类等。公司一般以项目为单位,对采购流程进行管理,对于已签订合同及已试用立项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进度,提出采购申请,经项目管理部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重大采购还需要经总经理审批,然后交由商务部进行采购。
5、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为法院、公安、政法、银行等用户提供信息化建设,该类客户具有信誉良好、内部程序规范的特点。公司销售人员依据销售推介、需求线索、内部立项、方案设计、投标/商务谈判、合同签署等环节进行标准化的销售流程。公司主要以直销的方式向客户进行销售,通过参加政府采购程序或者银行采购程序等取得项目,另外也通过当地供应商或者项目总包方向用户提供产品,以间接销售的方式实现产品销售。
(五)业绩驱动因素
1、国家及行业信息化规划、数字政府建设目标牵引
国家对于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把信息化作为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因素,推出了一系列规划、政策推动国家信息化建设。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对我国中长期信息化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建设网络强国。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灵魂,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数字化服务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提出到2035年全面迈入智能经济与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对重点领域应用、基础支撑、产业生态和安全治理作出系统部署,进一步明确了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发展方向。
行业、部门方面,为落实国家规划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对国家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要求完善数字法院建设体系,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办案、集约事务、防控风险、方便诉讼等作用,打造安全可靠、协同高效、普惠便捷的数字技术司法应用体系,以数字化、智能化驱动审判流程、诉讼规则和司法模式变革。
国家层面、信息化行业主管部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地法院的建设规划、指导意见,对于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转型发展具有牵引作用。
2、法治中国建设要求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先后出台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等重要决定和纲领性文件,明确将“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列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要求通过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手段优化法治领域平台整合,推进全国法治信息化工程,筑牢法治中国建设的科技根基。国家顶层设计为国内司法、执法、社会综合治理等领域的改革和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带来强大推动力,推动各行业精准对接法制建设要求,以科技赋能提升法治实施效能。
法院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阵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其改革发展直接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迫切期待,也是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要求的重要抓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5年)》,2025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审判执行案件3748.6万件,审结执结3620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0.8%、8.9%。案多人少、执行难、事务性工作繁重等突出问题,亟待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破解。按照法治中国建设“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先后印发《2023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立司法责任制,实行立案登记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在线法院建设、诉源治理等重点工作。同时,将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转型作为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要求、推动全国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加快全国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和数字法院建设,推动司法审判和现代科技深度融合,以科技赋能提升审判质效、破解司法难题,让司法公正可感知、可监督。
公安领域是平安中国建设的核心力量,更是法治中国建设中执法环节的关键主体。公安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的意见》,要求持续完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标准体系与运行机制,深化中心建设应用、延伸执法工作链条,推动案件实现专业办理、规范办理、安全办理。同时,紧扣《公安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部署要求,将大数据、人工智能及大模型技术深度融入执法办案全流程,落地犯罪预测预警、证据智能审查等实战应用,部署AI智能监督模型实现办案风险实时监测与精准预警,推动执法监督从被动处置向事前防范、事中动态管控转型,为平安中国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坚实法治安全防线。
政法委作为保障公正司法、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核心职能部门,持续以顶层部署推动基层治理和政法现代化建设落地见效。2025年,中央政法委发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以县级综治中心为建设重点明确具体建设标准与操作规范,聚焦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健全一站式矛盾化解机制,推动综治中心成为基层源头治理、风险早处置的核心平台。2026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进一步将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列为基础建设核心,要求按“统一规划、两级建设、分层应用”模式推进建设,深度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覆盖矛盾化解、人员管控等全场景,明确由政法委建设中心平台、各政法单位建设子平台,以数字化赋能政法工作提质增效,夯实政法现代化建设的技术根基。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专责机关,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维护党纪国法权威的重要力量。为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数字化转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出台《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7年)》,全面部署纪检监察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工作,明确以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公权力监督与执纪办案全流程。2026年1月,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进一步提出强化科技赋能、加快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明确推进AI技术辅助线索研判、案件分析、权力运行动态监测,构建事前预防、事中预警、事后处置的全周期智能监督格局,以技术刚性约束权力运行,切实提升反腐败工作的穿透力与治理效能。
3、大模型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进步及智能化应用驱动
近年来,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和移动互联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并快速应用于政府、金融、安防等各个部门、行业。2023年以来,ChatGPT、DeepSeek为代表的大语言模型为人工智能技术带来了深刻的变革,其强大的语言理解、自学习能力和生成能力给人工智能和软件行业的智能化发展带来革命性影响。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及软件业在政策引导、技术突破的驱动下迅猛发展,国家出台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国内大模型及国产软件集成AI能力提供了清晰的合规路径。截至2026年2月28日,我国累计有796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完成备案,较2024年4月增加5.8倍。数字化、智能化成为包括法院、公安、政法委等在内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大语言模型正在突破传统政府部门信息化系统的功能边界,推动辅助场景从“流程电子化”向“决策智能化”演进。
4、信息安全自主可控的要求
在全球数字化浪潮纵深推进的当下,信息安全已成为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核心命题。当前,大模型技术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核心驱动力,在释放巨大生产力的同时,也带来了新型安全风险与挑战。国家层面高度重视信息与数据安全,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安全防护技术创新应用,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切实筑牢数字政府建设安全防线等要求。安全、可控成为对国内政府部门软件服务商产品的重要要求。法院及其他政法单位,作为维护国家法治秩序的关键力量,对行业软件有着严苛的标准。其产品不仅需满足日常业务运行需求,更必须严格契合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部署,全面符合行业技术规范与安全标准,以科技手段护航司法安全与法治建设。
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信息安全、数据安全要求为公司业务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5、数据应用的需求
数据应用在人工智能和数字化背景下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的新经济形态,要求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强调推动数据资源标准化和市场化流通;国家数据局等十七部门联合发布《“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促进数据要素跨领域融合,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作用,以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推动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应用成为推动软件企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国内司法行业信息化建设领域。
(一)软件行业发展状况
当前,软件产业正站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交汇点上,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深刻变革。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核心引擎,软件不仅是构建数字经济的基石,更是推动产业融合、赋能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与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力量。
1.发展总体态势:稳中有进,智能化成为核心驱动力
2023年以来,以大语言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重塑软件产业格局。据工信部统计,2025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累计实现软件业务收入15.48万亿元,同比增长13.2%,利润总额1.88万亿元,同比增长7.3%。整体来看,软件产业基本盘稳固,增长态势良好,智能化转型成效显著。
当前,以大模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正加速向经济社会各领域扩散并实现工程化落地,持续提升经济系统的自主决策与精准执行能力,螺旋式推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优化重构。软件开发范式从传统的人工程序设计向“人机协同”“AI原生”演进,软件产品也从单一“工具”向具备场景适应能力的“智能体”跃升,自然语言交互、内容生成、逻辑推理等能力不断增强。与此同时,数据已成为驱动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国家数据局明确将2026年定为“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年”,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正成为稀缺战略资源。
2.政策红利持续释放,迈向智能经济发展新阶段
国家层面高度重视软件产业与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期间,出台《“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明确将数字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推动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中央网信办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指引》,标志着我国政务领域正式迈入“AI原生治理”新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培育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人工智能企业和产业,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7年,智能终端与智能体应用普及率超70%,到2030年超90%,到2035年全面迈入智能经济与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面向“十五五”时期,大模型、具身智能等人工智能技术将持续突破,进一步引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为智能经济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3.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为国内软件企业的发展带来良好的契机
在国际战略竞争加剧和逆全球化背景下,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大模型技术在带来生产力跃升、掀起新工业革命的同时,也催生了新的安全挑战。通过自主研发和国产替代,实现信息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已成为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紧迫任务。尤其在政务领域,信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和国产替代已成为近年来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重要趋势。信创产业在政策、市场、技术、生态的多维驱动下,为国内软件企业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历史性机遇。
4.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产业深刻变革,机遇与挑战并存
在大模型技术的驱动下,软件产业正经历从“软件定义”向“AI定义”的范式迁移,经济社会的代码化、算法化和软件化特征进一步凸显,机遇与挑战交织。
技术落地的广度与深度持续拓展。人工智能技术落地的最终载体是智能产品和服务,当前正处在快速发展与规模落地的关键阶段。2025年,模型服务爆发式增长,截至2026年2月28日,我国累计有796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完成备案,较2024年4月增加5.8倍;与此同时,智能体加速融入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环节,提升全流程智能化水平。AI即服务(AIaaS)、平台化智能运营等新型商业模式不断涌现,模糊了传统行业边界,也推动数据驱动型市场的加速形成。
产业变革催生多重发展机遇。AI编程工具的普及大幅提升开发效率,软件开发从“稀缺人力”转向“定义能力”;围绕大模型应用,数据标注、提示工程、模型精调、智能体开发等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数字经济、政府转型、企业数字化需求持续释放,AI重塑业务流程等带来广阔市场。未来,行业竞争将更加聚焦于垂直场景适配能力、行业知识融合能力、本地部署能力及安全可控能力。
关键瓶颈与挑战不容忽视。大模型技术在推动软件行业发展、应用深化的同时,也对行业服务商带来新的挑战,如何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同时依托长期服务用户积累的知识和行业理解,更好地服务用户,并构建人工智能时代的核心竞争力,成为应用软件服务企业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二)细分行业发展情况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与法院、公安法制、政法协同治理、纪检监察等法治业务场景的融合持续加深。法律科技领域正由传统流程信息化加快向业务智能化、治理协同化演进,行业客户对产品和解决方案的要求已由单一系统建设逐步转向对专业知识融合、业务场景适配、数据治理能力、安全合规水平和持续服务能力的综合要求。
1.法院领域。作为司法信息化建设的核心领域,正围绕审判工作现代化目标,稳步推进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转型。以全国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建设为核心抓手,持续深化数字法院迭代升级。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改革纲要,明确加快数字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科技与司法工作融合,破除法院之间、内部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全国法院在统一平台上办案办公,为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在智能应用方面,聚焦立案、庭前、庭审、庭后全流程,深化智慧审判场景应用,有效减轻法官工作负担。同时,健全政法协同机制,推动法院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一网运行、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办案办公新格局。
2.公安领域。全国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化建设已实现全域联网贯通,各级执法办案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硬件设施配置不断完善,功能布局持续优化,已构建起接报案、受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移送起诉、涉案财物管理等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实现执法办案活动在中心集中开展、全程规范管控,为执法工作提质增效筑牢了基础保障。同时,立足执法实战需求,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与公安法制业务、执法办案中心场景深度融合,以智能执法应用落地为着力点,持续推进公安法制信息化建设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加快向智慧执法、精准执法方向迈进。
3.政法委领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的部署要求,以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综治中心为核心载体,统筹推进政法领域数字化改革。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着力构建标准化、一体化的政法数字化体系,打造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格局,打破政法各单位业务壁垒,推动办案信息互通、业务流程互联、监督制约互动,释放政法工作新质动能,着力完善协同办案、联动共治等核心平台,推动平台向智能化、实战化迭代升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整合各类服务功能,构建高效诉求处置体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就地解决。政法委信息化建设已进入赋能提质阶段,有力支撑政法工作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也为科技公司深耕政法领域提供了较为广阔市场空间。
4.纪委监委领域。紧扣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全要素覆盖、全流程贯通、全领域标准、全系统共享”要求,以五大平台建设为重点,推动人工智能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行业内着力构建跨部门、跨层级的“监督数据池”,打破数据隔阂实现深度共生,围绕重点领域建立智能监督模型,挖掘异常信息实现廉政风险预警,推动监督办案从“被动接案”向“主动发现”转型。同时,破解业务与技术“两张皮”难题,贯通监督办案各环节,提升工作协同效能。当前,纪检监察数字化建设已形成以数据为基础、算法为核心、平台为载体、制度为保障、人才为支撑的发展态势,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数字动能。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长期服务法院行业形成的行业地位和业务经验优势
通达海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坚持聚焦主业,深耕法院信息化领域三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实施经验,是法院核心业务系统的头部供应商。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全国各级法院,参与了全国法院行业信息化12项行业标准的讨论和制定工作,是全国法院办案办公领域的知名品牌和头部企业。
在长期服务法院用户的过程中,公司与各地、各级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伴随着全国各地不同客户信息化成长的各个阶段,公司深入领会相关制度要求和政策导向,切实把握各地法院信息化的特点和需求,深入透彻理解客户业务,提供贴近客户实际应用的软件产品和个性化服务,不断创新业务,为客户创造价值。同时,公司侧重以未来发展的眼光积极布局新业务,不断拓展服务能力的边界,凭借多年法院信息化服务的经验积淀,对于不同客户的各阶段、差异化的信息化需求有着深刻的理解,在不同阶段下针对性提供不同软件解决方案和服务,助力客户实现价值的深度释放与持续增长。
伴随法院与其他政府部门、行业用户之间的业务协作持续增加,跨部门、跨行业业务协同需求不断增长,公司也在持续拓展其他行业用户,利用已取得的业务资源优势,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有效把握行业发展机遇。
2、深厚的法律知识积累和行业技术沉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法院行业应用,形成了深厚的法律行业技术积淀和专业知识积累,构建了“知识--技术--应用”三位一体的人工智能技术体系和应用创新能力,实现前沿技术与法律业务的深度融合。
在知识层,打造全域法律知识基座。打造涵盖材料标准、案件要素、办案指引、法标规则、法律法规、文书案例、裁判文书以及本地知识库的全方位知识体系,为智能化应用场景提供了精准知识支撑。
在技术层,聚焦感知能力、认知能力和法律大模型等关键技术,打造了包括法律AI开发平台、法律AI能力平台和海睿法律大模型在内的人工智能基础能力平台,结合公司法律知识库和行业理解,构建起“基础层--技术层--应用层”协同联动的智能化能力支撑矩阵。
在应用层,实现全链条场景覆盖。面向通用领域,开发法律AI助手,集成智能对话、文档创作等功能,满足不同场景的多元化需求;面向垂直领域,打造专业化解决方案,形成法院裁判辅助、公安执法监督、政法委矛盾纠纷研判等全链条方案,并延伸至检察院量刑建议、仲裁文书生成等细分场景,构建起覆盖法律行业多领域、全流程的智能化服务体系。长期、专注的法律行业服务和技术积累,加深了公司对于法律行业技术和用户需求的理解,形成了行业领先的产品落地能力和行业Know-How(技术诀窍)积累,为公司未来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延伸、拓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客户资源优势与典型示范效应
公司依托全国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已实现全国法院客户群体的广泛覆盖。同时,公司凭借全国范围内一些创新意识较强的法院客户,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此外,公司重视品牌建设,始终坚持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凭借优质的产品和专业的服务,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为公司产品的后续推广与落地应用提供了坚实支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合作开展的“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于2024年获评公安部科学技术一等奖,为全国范围内“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推广应用创造了良好条件。
4、用户需求挖掘及产品化能力优势
公司在长期服务各地法院用户的过程中,与用户建立了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深度合作关系,使得公司在用户需求分析、产品方案设计、真实环境测试、用户现场试用过程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在产品设计和用户需求提炼方面,公司依托在全国各地法院的驻场服务人员,与不同地域、不同层级、不同应用阶段的法院用户之间有着全地域、全层级、常态化和深入持久的业务需求沟通、行业技术交流、整体方案探讨,因而公司能够在产品设计过程中,与各地、各级法院用户的不同业务、技术部门反复沟通、讨论,为公司深刻理解和提炼法院用户业务痛点、差异化需求等提供了便利。公司具备行业领先的产品化能力,能够将技术、客户需求、业务场景进行深度融合,结合自身的行业理解和知识积累,形成产品或解决方案,满足用户需求。
5、品牌和服务优势
公司在长期服务法院用户的过程中,以专业、专心的服务赢得了用户,也塑造了自身在行业内的品牌优势。公司在全国27个省会城市设有分支机构,与客户保持持续、经常性的联系,能及时、有效地对客户的需求做出反应,公司秉持“专业专心,铸就口碑”的服务理念,拥有完备的服务体系,积累了丰富的服务案例和服务经验,形成了成规模的、行业经验丰富的项目实施、后续服务人才队伍,能够持续、及时、高效地为全国各地用户提供从售前方案咨询、售中产品技术开发及方案改进、项目实施,到售后运维服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巡回服务和应用成效分析,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满意度,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在法院行业服务地域的拓展,是公司竞争力提升的体现,也是公司服务不断改善的结果。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始终秉持“数字科技助推法治建设”使命,承压而上,持续深化市场布局,巩固核心业务,积极探索增量机会,稳健经营,严控成本,为长远发展夯实根基。公司报告期内聚焦法院行业,重点推进核心产品和可推广可复制的解决方案;同时,以法律人工智能技术为依托,加大公安、政法委、纪委监委、司法行政、仲裁等相关领域的市场投入,拓展公司服务范围;坚持技术创新驱动,深耕AI技术在法律垂直领域的应用,推动法律大模型成果转化,保持稳定的研发投入力度,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控制人员成本,报告期内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达海软件人员合计缩减14.66%。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中,公司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围绕开源、节流和提质开展各项经营工作,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940.74万元,同比减少15.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50.97万元,比2024年亏损扩大149.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76.00万元,同比亏损扩大100.25%。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1275.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2564.08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22.53%。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35.48%,比上年下降3.58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减少并出现亏损,主要原因包括:受整体经济环境及政府信息化行业环境的影响,部分客户需求释放受到抑制,建设节奏和速度有所调整、实施交付周期延长,导致收入规模减少;公司保持了相对稳定的研发投入,并且加大公安法制、政法委综治等新领域的拓展力度,虽然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产品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扩展了应用领域,但也对短期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压力;同时,公司加强成本管控,控制人员规模,压缩人员成本,报告期末,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达海软件合计员工总数从2024年末的1235人减少到1054人,降幅为14.66%,员工规模削减长期来看可以降低人工成本,但在短期内,一次性离职补偿费用对报告期内的净利润造成一定影响,同比亏损扩大。
此外,基于房地产市场下行、未来收入预计等因素,公司结合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对公司的土地无形资产、房屋进行了减值处理,减值金额为3069.15万元,并且由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达海软件2025年仍处于亏损状态,出于谨慎性的考虑,公司对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予以冲回,涉及金额1161.95万元,对净利润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应用软件开发类业务收入减少、在收入中占比下降且毛利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未来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1、持续深耕法院行业,积极拓展新行业。坚持立足核心业务、核心用户,持续深耕法院行业,巩固核心业务发展;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公共法律服务等法治领域,积极拓展法律科技服务范围,延伸法律科技服务产业链,构建法律科技应用生态,打造新的增长曲线;推进国际化战略,探索海外业务,服务更广泛的国际用户。
2、加大AI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坚持“人工智能+法律”战略,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研究和法律知识体系构建,不断完善法律大模型及人工智能技术,推进AI技术与公司全线产品深度融合,加速法律AI应用场景落地。
3、坚持数据驱动战略,增强底层数据治理和数据分析能力,不断提升数据服务专业化水平。
4、推进品牌战略,打造法律科技领域的专业品牌,提升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二)2026年度经营计划
2026年,面对人工智能浪潮与法律科技市场变革,为顺应技术及经济发展新形势,公司将全面推进战略转型。业务上,在巩固法院基本盘的同时,稳步拓展公安、政法委行业,积极布局纪委监委、仲裁及司法行政等领域,覆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公共法律服务全生态。技术上,坚定“AI+法律”战略,推动AI与全线产品深度融合,加速法律AI应用场景落地。组织上,构建法律科技产业链,建立集团化管理制度,优化资源配置与风险管控,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管理上,推行收入目标责任制,以收定支强化成本管控,优化人员结构,严控人力成本,实现降本增效。
1、坚持“人工智能+法律”战略,聚焦主业,延伸法律科技产业链
坚定推进“人工智能+法律”战略,不断巩固和强化在法院行业的优势和地位,继续推进成熟产品在各地的应用,拓展司法辅助业务,发掘大数据应用、档案利用、辅助办案等业务需求。同时,依托在法院行业的积累和优势以及大数据技术、智能化体系,积极拓展公安行业,紧抓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的机遇期,推进项目落地,并且加大在政法委、司法行政、纪委监委、仲裁等司法相关部门和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拓展力度,扩展法律应用场景。积极面对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不断增强法律人工智能能力、数据服务能力和法律知识积累,构建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强化数据积累和数据治理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优化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
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机制和内部控制建设,制定并落实集团公司管理规则,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严格控制经营成本,发挥大模型在文本生成、代码生成、检测比对等方面的能力优势,提升在售前、编程、测试以及内部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降本增效,努力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的期待。
3、做好募投项目实施及监督工作,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做好募投项目实施工作,保证募投项目按照计划稳妥有序推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夯实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
4、提升信披质量,保持与投资者的密切沟通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继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拓宽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渠道,促进公司价值传播,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风险
公司的发展受益于国内外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不确定因素多,给全球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公司用户主要为法院等政府部门,法院用户信息化建设投入依赖于政府信息化预算。2025年,公司收入利润受到法院应用系统投入变化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展不及预期,国际正常经贸关系遭到破坏,可能会影响各级政府财政支出安排以及法院信息化预算,进而对公司应收账款回收以及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公司近两年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寻求新的发展机遇,但是由于海外的国情、制度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在项目实施、持续拓展方面仍存在一定风险。未来,公司将加大技术和产品创新力度,提高公司竞争力,发挥大语言模型优势,降低经营成本,加大对法院以外其他政府用户以及法院协同相关业务的投入,扩大收入来源,加强风险防控,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2、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过去20多年来,国内软件行业一直保持较快增长,一方面是市场需求强劲的结果,另一方面也受益于政府对于软件行业在增值税退税、加计扣除、投融资、成果转化、政府采购等各方面政策的扶持。在当前国际竞争加剧、信息安全关乎国家总体安全的背景下,国家把软件产业和信息技术作为抢抓未来技术发展的制高点、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战略性产业。如果未来国家软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或扶持力度出现重大变动,法院行业信息化整体规划建设政策、预算投入力度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全国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上线运行后建设需求发生重大变动,将影响公司收入的增长、款项的回收和实际税负,导致收入利润增长放缓、应收账款及坏账上升,可能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法院数字化进程、全国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建设进展及行业政策动向,坚持创新引领产品发展,积极拓展法律业务场景和服务领域,增加收入来源。
3、下游行业相对集中的风险
近三年来,公司最终来源于法院系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超过80%,随着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不断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质效的需求不断提升,法院整体的信息化发展战略、建设政策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及业务发展有较大的影响。下游行业高度集中,一方面有利于公司聚焦资源、打造品牌、增强行业地位和优势,但是也带来业务发展空间受限、经营状况受下游行业政策、下游市场竞争影响较大的问题。报告期内,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法院信息化建设及投入进度放缓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为明显。如果下游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不能通过技术创新、服务提升等方式满足客户提出的业务需求或者因为国家政策、行业政策变化导致法院客户的建设需求发生阶段性甚至长期性变化,将影响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导致公司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将持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大力推进“人工智能+法律”战略,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拓展技术和产品应用场景,延伸法律科技服务产业链。
4、产品技术进步及迭代风险
软件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猛,包括大模型在内的新技术、新平台不断出现,产品更新迭代快,用户对产品的技术水平、应用效果、健壮性、易用性要求不断提高。因此,若公司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正确判断,对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不能及时掌控,对于大模型技术在垂直领域应用带来的变化和挑战不能正确预判,在新产品的研发方向、重要产品的方案制定、创新技术的研发应用等方面不能正确把握,将导致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下降,进而存在技术进步及迭代风险。公司将继续投入研发资源,密切跟踪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加快技术进步的步伐,同时依托自身贴近用户以及在业务场景产品化方面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优势,加深技术与用户实际业务场景的紧密结合,从而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5、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员工数量、地域分布不断增加,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尤其是公司上市以后,对公司在内部管理控制、资源分配整合、分子公司管控、合法合规经营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没有适应规模扩张后对于分、子公司、内部组织、人员的规范管理要求,未适当完成组织和管理模式的转变,未能始终坚持规范运营要求,内部治理未能符合上市公司不断提高的标准和要求,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品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持续推进公司治理和管理变革,增强合规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和人员培训,不断优化流程和组织架构,并积极引进高端管理人才,以满足公司发展过程中的管理需求。
6、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业务属于信息技术产业中的软件行业,软件行业的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一般都面临人员流动大、知识结构更新快的问题,行业内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体现为对高素质高水平人才的竞争。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能否继续引进、保留优秀的研发人才和营销、管理等其他方面的专业人员,是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人才发展战略,提高员工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和内部凝聚力,并通过差异化的激励策略留住和引进核心人才。
7、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是法院,各地法院在实施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有较为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其立项审批的安排通常集中在上半年,而招标采购、合同签署、项目实施、验收回款则更多集中在下半年,因此从公司收入的实现上看,季节性较强,下半年业务收入水平相对高于上半年,尤其是四季度较为集中。公司收入、盈利和财务指标有较强的季节性波动特征,投资者以半年度或季度报告的数据预测全年利润情况可能会出现较大偏差。公司将不断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加强客户管理和沟通,努力降低季节波动性。
8、部分募投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但是受到市场及各方面因素影响,“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存在不能按期完成、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截至2025年12月底,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876.18万元,占计划投资额的47.49%,项目存在不能如期实施完成,或实施效果与预期值产生偏离的风险,进而不利于公司销售能力提升和服务能力增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已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了延期,后续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作。
9、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6940.74万元、-12550.97万元,同比下降15.77%、149.39%,下降幅度较大。公司业务受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建设政策、市场竞争情况及自身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未来若上述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业务经营可能会受到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在巩固法院核心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新行业新领域,拓宽业务范围;同时,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推动组织结构优化升级,借助大模型的生成、推理优势降本增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10、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35.48%,比上年下降3.58个百分点。2025年综合毛利率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应用软件开发类业务收入减少且毛利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从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趋势看,公司毛利率较高的软件开发类产品需求恢复仍需要一些时间,虽然公司将加大各项成本、费用控制力度,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存在公司综合毛利率、净利润率继续下降的风险。此外,行业发展阶段性放慢后市场竞争也可能会带来整体价格水平的下降,进而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公司将加强人员成本、费用控制,积极发展新技术,拓展新行业、新业务,以产品创新、业务创新、运营模式创新和行业拓展,抵消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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