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4-20 05:28:10
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吉林敖东(000623)报收于18.21元,下跌0.98%,换手率0.73%,成交量8.64万手,成交额1.57亿元。
资金流向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8.1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8.7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26.92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吉林敖东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39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2194.0户,增幅为3.5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94万股减少至1.87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2.95万元。
财务报告
吉林敖东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23.35亿元,同比下降10.55%;归母净利润23.95亿元,同比上升54.39%;扣非净利润22.0亿元,同比上升39.87%;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95亿元,同比下降0.8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35亿元,同比下降56.1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1亿元,同比下降43.01%;负债率10.26%,投资收益25.87亿元,财务费用4504.12万元,毛利率48.1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共计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收费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4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审计上市公司129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27日15:00-17:00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网站参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独立董事肖维维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淑媛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振宇先生将在线解答投资者关于2025年度经营业绩等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4日15:00前通过指定链接或二维码提交问题。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涵盖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障、消费者与客户权益维护、供应商合作、环境保护、公共关系及社会公益等内容。报告披露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员工培训与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控制、供应链管理、节能减排、乡村振兴及公益捐赠等方面的实践与成果。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布,数据来源于公司内部统计与公开资料。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覆盖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涵盖组织架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等主要业务和事项。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评价工作,认定标准包括定性与定量指标。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不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2026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风险管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处置子公司时资本公积处理等内容。本次变更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不影响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2,160,109.43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60,817,930.05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20,539,591.39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49,549,680.99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1,252,907.00元。本次计提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242,160,109.43元。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认为计提依据充分、方法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吉林敖东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238,853.87万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使用241,772.18万元,专户余额11,389.55万元。2025年度投入6,888.5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转出19,886.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并销户,闲置募集资金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已于2025年8月归还。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涉及金额95,174.83万元。
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公司坚持谨慎投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证券投资,投资方向聚焦医药主业及产业链相关上市公司股权,并参与设立五支产业基金。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未使用募集资金。2025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强化风险控制,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截至期末,公司证券投资合计期末账面价值为1,800,370,189.92元。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238,853.87万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使用241,772.18万元,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26,775.12万元,收到利息净额98.14万元,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389.55万元。公司按规定开设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部分项目结项后账户已注销。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德皓具备执业资质,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审计上市公司129家,其中制造业等行业为主。该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就审计计划、风险评估、调整事项等与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公司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时完成审计工作,报告真实、完整、清晰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德皓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记录。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其专业资质、独立性和执业质量,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关键事项及审计进展进行了沟通,并审阅了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最终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确认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该说明基于财务报表审计程序,未执行额外审计程序,汇总表应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报告期内,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北京英伟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吉林敖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等。同时,公司与延边宝利祥蜂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国昕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因销售商品、采购材料产生经营性往来。所有往来款项均列明期初余额、累计发生额、偿还额及期末余额,未发现非经营性占用情形。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李鹏、肖维维、张春颖及时任独立董事梁毕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毕明-已离任)
梁毕明作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月1日至11月24日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5次、股东会2次,未有缺席或异议情况。其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审议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等事项,认为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其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关注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鹏)
李鹏作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期间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7次、股东会3次,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董事及高管提名任免、薪酬考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等事项,确保决策合规,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发生需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召开临时会议或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维维)
肖维维作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7次、股东会3次,均亲自参会,未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情况。任职期间,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春颖)
张春颖作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管薪酬、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等事项,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其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积极参与审计沟通,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吉林敖东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规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1,772.18万元,截至2025年末专户余额为11,389.55万元。公司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结果显示,吉林敖东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事务所认为其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2026年付息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2026年付息公告。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起息日为2025年4月25日,期限3年,本计息期票面利率为3.50%,应付利息金额为3500万元,付息日为2026年4月2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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