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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宏达高科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57.0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4-20 05:26:11

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宏达高科(002144)报收于15.48元,上涨1.18%,换手率2.64%,成交量3.63万手,成交额5596.5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2.7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21.34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股东户数为1.47万户,较1月30日减少7.37%。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归母净利润4324.84万元,同比上升54.77%;但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为-1614.4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2.7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8.5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21.34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宏达高科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47万户,较1月30日减少1170.0户,减幅为7.3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11万股增加至1.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7.29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宏达高科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4.94亿元,同比下降20.15%;归母净利润4324.84万元,同比上升54.77%;扣非净利润2894.42万元,同比上升107.04%;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02亿元,同比下降42.5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614.4万元,同比上升57.0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985.88万元,同比上升58.45%;负债率7.65%,投资收益2730.3万元,财务费用-71.09万元,毛利率33.93%。

公司公告汇总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敏华)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敏华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期内,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进行现场调查,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合规性,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主持审议财务报告、内审工作、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相瑜)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相瑜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期内,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进行现场调查,关注信息披露合规性,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相关议案审议。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于斌)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斌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期内,出席4次董事会会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议高管与董事薪酬议案,审查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参与审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提出发展建议。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法人治理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报告还提及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现场调查等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标准与构成、发放方式、绩效评价及调整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与经营目标挂钩,且部分延迟发放。公司亏损时需说明薪酬变化合理性,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况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专项管理制度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规范股份登记、转让、信息披露及违规责任等内容。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证券前需提交问询函并取得确认,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内等敏感期间交易。规定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要求相关人员及时申报账户信息,加强配偶、亲属等关联人员的内幕信息防范。明确信息披露义务及违规买卖的责任追究机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的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督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并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决议。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负责环境信息披露管理,证券部为执行部门。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环境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的公正性。制度明确了需披露的重大环境事项,包括环境法律法规变化、环境违法被调查、重大建设项目投资、政府责令停产或关闭、环境诉讼等情形。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按监管要求披露环境信息。各部门须通过信息披露联络人及时上报重大环境信息,并配合证券部工作。对瞒报、迟报等行为将追责,情节严重者将被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该规范明确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定义,要求其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规范对信息披露、承诺履行、独立性维护、股份变动、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签署声明及承诺书,指定专人对接公司,确保信息畅通。本规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对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工作规程,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追究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与修订。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暨应急预案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突发事件管理制度暨应急预案》。该制度涵盖治理类、经营类、环境类、信息类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重大事件,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信息上报、先期处置、事件处理及后期恢复等流程。公司设立突发事件领导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制度强调及时信息披露,坚持公众与投资者利益优先,最大限度减少对公司经营和形象的影响,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公司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要求。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信息包括可能影响股价的未公开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对于无法律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依法需报送的,须登记内幕知情人并书面提醒其保密义务。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因泄密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总经理工作细则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细则规定了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职责、办公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及考核奖惩机制。总经理可决定2500万元以下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事项,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资金运用等情况。发生重大事故时须及时向董事长报告。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于斌先生、陈相瑜先生、张敏华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3,706,605.91元,净利润43,248,412.20元。报告包含审计意见、财务报表及附注、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公司主营业务为纺织面料和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全年经营成果公允反映。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93,706,605.91元,较上年下降20.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248,412.20元,同比增长54.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8,944,173.05元,同比增长107.04%。基本每股收益0.24元,稀释每股收益0.2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8%,较上年上升0.70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570,543.21元,同比下降42.97%。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303,393,673.09元,较上年末增长2.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25,247,849.16元,同比增长4.47%。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8,838,126.4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983,893,914.1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该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预案拟以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会议还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计提商誉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1日,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6年度董事薪酬、续聘审计机构、银行授信额度、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等八项议案。其中第三至第八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至13日。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370.66万元,同比下降20.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24.84万元,同比增长54.77%,主要因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因素影响。公司持续推进面料织造与医疗器械双主业发展,推进产业化升级项目建设,董事会召开4次会议,审议多项重大事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强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自201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审计费用将由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具体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

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27日15:00-17:00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沈国甫、总经理许建舟、财务总监王凤娟、独立董事张敏华及董事会秘书马强强。投资者可提前通过指定链接或微信小程序提问,并在会议期间登录网站参与互动。会议结束后可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会议情况。联系人为马强强,联系电话0573—87550882,传真0573—87552681,邮箱mqq@zjhd.com.cn。

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涵盖股东权益保护、员工权益保障、供应商及客户权益维护、环境保护以及公共关系与社会公益等方面。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利润分配和投资者沟通方面持续完善,保障股东权益。重视员工职业发展与关怀,强化职业培训与福利体系建设。坚持绿色生产,落实环保合规,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报告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涉及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沟通、控制活动及监督等方面。公司已建立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并确认报告期内无重大、重要缺陷。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053.78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1,809.91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730.74万元,主要针对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商誉减值损失513.13万元,系收购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形成。上述减值已由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72.68万元。

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满足生产经营及重大产业化升级项目的资金需求。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长沈国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关文件由其章程规定或宏达高科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授信具体事宜。

宏达高科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包括成立日期、注册地址、合伙人及执业人员数量、业务收入及上市公司审计情况等。该所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合计赔偿限额超2亿元。近三年存在执业民事诉讼并承担部分连带责任。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相应资质且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与公司保持独立性。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元(含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上年末有250名合伙人、2,363名注册会计师,其中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4年经审计业务收入29.69亿元,审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为756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578家。该所已按约定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就审计重点、风险判断、调整事项等与治理层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独立性、专业能力、履职表现符合要求,同意续聘其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天健审〔2026〕7177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依据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工作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程序。审计结论认为,宏达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签字版)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存在非经营性往来,包括沈国甫和关联自然人沈珺因采购厂庆纪念币形成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5.40万元。浙江宏达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存在经营性往来,涉及租赁保证金。联营企业海宁宏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债权交易形成长期应收款10,277.61万元,2025年度偿还10,277.61万元。其他关联方如杭州宏达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等也存在租赁保证金相关的经营性往来。

独立董事自查报告-陈相瑜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相瑜就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经自查,其在2025年度具备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自查报告-于斌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斌就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经自查,本人在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独立董事自查报告-张敏华

张敏华作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逐项核查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经自查,其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无任职,不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确认2025年度内具备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国债回购、委托贷款、定期存款、信托产品等,单次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资金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宏达高科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176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审计准则,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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