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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态】ST长康新增1件行政处罚,被罚款1050万元

来源:证券之星观察

2026-03-24 03:39:08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0日ST长康(00243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4 号


  • 被处罚当事人: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长江健康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 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2007年《 信披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182号,以下简称2021年《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自 2021年1月1日至调查日,长江健康控股股东润发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以 下简称润发集团体系)构成长江健康的关联法人。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健康及其子公司经中间方银行账户划转和票据 流转等方式流出资金,最终流入润发集团体系,导致长江健康发生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1年1月13日,资金占用发生额累计6,500.00 万元,占公司2020年披露净资产的1.27%,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 及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但公司未进行临时公告 ,也未对此后发生的资金占用进行临时公告,截至2024年4月30日,资金 占用未归还余额355,805.79万元。其中,2021年1月至6月、2021年全年、 2022年1月至6月、2022年全年、2023年1月至6月,长江健康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150,737.12万元、279,764.40万元、182,905.17 万元、367,405.01万元、213,828.2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28.48% 、60.73%、39.00%、79.01%、46.07%,长江健康未在2021年至2022年年度 报告、2021年至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上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同时,长江健康未对资金占用涉及的商业承兑汇票、融资租赁借款等 进行账务处理,造成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 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资产负债表分别少计负 债75,800.00万元、118,800.00万元、123,800.00万元、118,800.00万元 、135,300.00万元。我局认为,长江健康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 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的违 法情形。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2007年《信披办法》第五十八条 、2021年《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郁霞秋自2007年10月至2024 年4月担任长江健康董事长,系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其决策 实施前述资金占用行为,导致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披露的相关 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黄忠和自2021年1月至2024年4月担任长江健康副 董事长,其参与决策并具体实施前述资金占用行为,并在相关定期报告上 签字,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勤勉尽责;张义自2019年4月起 担任长江健康财务总监,期间负责公司财务工作,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 公司财务独立性和资金安全,导致公司资金长期被大额占用,其在负责组 织编制相关定期报告时亦未提出任何异议。上述3人是长江健康该项信息 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陆一峰自2019年4月至2023年10月担 任长江健康总裁,应按照《公司章程》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但其 未能勤勉尽责,全面了解公司状况,为资金占用行为发生提供了空间,在 审议签署相关定期报告时也未特别关注资金占用相关内容。李一青自2019 年4月至2024年1月担任长江健康副总经理,同时自2022年3月起担任海灵 制药总经理,负责主持海灵制药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但案涉期间海灵 制药存在经票据流转方式流出资金,最终流入润发集团体系的情况,李一 青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并以长江健康副总经理身份审阅签署相关定期报 告,保证长江健康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勤勉尽责。上述2人 是长江健康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控股股东润发集团组织、指使实施对长江健康的资金占用,导致长江 健康出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 二款所述的违法情形。郁霞秋自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担任润发集团董事 局副主席兼总裁、自2021年2月至2024年4月担任润发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 裁,黄忠和自2021年1月至2024年4月担任润发集团董事局副主席兼副总裁 ,2人共同决策实施润发集团占用长江健康资金,是润发集团上述违法行 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长江健康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2023年12月26日,长江健康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江机械)以5亿元定期存单为吉林省汉合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汉合实业)开具的5亿元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银票,收款人为润 发集团)提供担保。2024年6月26日,由于汉合实业资金不足,导致其无法 兑付前述银票,长江机械作为担保人,其5亿元定期存单被用于兑付。 该笔担保金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属于《证券法》 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2021年《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及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担保,长江健康未履行股东大 会审批程序,也未及时披露。 
  • 行政处罚决定:对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零五十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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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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