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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态】亚辉龙新增1件行政处罚,被罚款400万元

来源:证券之星观察

2026-03-21 03:39:09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7日亚辉龙(68857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 当事人存在 以下违法事实 :2026年1月6日 , 亚辉龙 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脑机星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亚辉龙于2026年1月6日 17点43分发布《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以下简称《首次公告》),其中涉及脑机星链技术路线及产品情况的披露信息为“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目前已开发有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迷走神经刺激仪等产品”。目前,脑机星链的技术路径为非侵入式技术,仅有迷走神经刺激仪有样机,尚处于二类医疗器械证书注册准备阶段,其余产品尚在研发均无样机。《首次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未能准确、完整地反映脑机星链实际技术路线及产品情况。亚辉龙于 2026年1月6日21时27分发布《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其中涉及脑机星链产品情况的补充披露信息为“主要开发产品有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迷走神经刺激仪,相关产品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目前,脑电采集分析仪尚无样机或原型机,仅有个别零部件处于早期测试阶段;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的设计依赖于尚未完成的脑电采集分析仪,仅为远期规划。《补充公告》未完整披露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产品所处的实际开发阶段。亚辉龙于 2026年1月7日22时37分 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问询回复公告》),其中涉及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产品所处开发阶段的补充披露信息仍为“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同时,《问询回复公告》提及脑机星链“在非严肃医疗产品方向具备市场销售能力,目前已有订单”。《问询回复公告》未完整披露上述产品所处的实际开发阶段。同时,《问询回复公告》所涉非严肃医疗产品目前未有实际订单,仅有框架性合作协议,相关表述未准确反映脑机星链非严肃医疗产品实际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对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1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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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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