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3-19 02:31:09
截至2026年3月18日收盘,中新赛克(002912)报收于29.62元,上涨5.04%,换手率3.01%,成交量4.88万手,成交额1.42亿元。
3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5.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61.7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86.37万元。
近日中新赛克披露,截至2026年3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09万户,较2月28日减少507.0户,减幅为2.3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7976.0股增加至8170.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5.91万元。
中新赛克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7.51亿元,同比上升14.03%;归母净利润6941.07万元,同比上升15.83%;扣非净利润4842.97万元,同比下降8.52%;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38亿元,同比上升14.1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004.14万元,同比下降25.1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366.55万元,同比下降37.74%;负债率19.49%,投资收益762.7万元,财务费用-1626.67万元,毛利率71.18%。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末总资产为2,132,288,914.8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16,652,087.97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750,852,494.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410,652.07元,较上年增长15.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8,429,669.18元,同比下降8.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253,635.34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41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09%。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6年3月17日总股本170,7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410,652.0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3,336,889.70元。拟以总股本170,7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现金分红总额68,300,800.00元,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98.40%。该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来三年(2026-2028年)利润分配计划等。其中,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085.25万元,同比增长14.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41.07万元,同比增长15.83%。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除董事薪酬方案外的各项议案。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085.25万元,同比增长14.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41.07万元,同比增长15.83%。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会议将于2026年4月14日14:00在南京中新赛克大厦15F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8日。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共同投资基金、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计划等议案。中小投资者对议案3-10将单独计票。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程序,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新任审计机构,负责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天职国际具备相应执业资质,项目团队具备专业经验,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审计费用将由经理层根据审计范围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对象为在任期内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方案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组成,遵循责任、竞争和绩效原则。凌东胜基本薪酬为70.8万元/年(含税),王明意为60万元/年(含税),李斌为60万元/年(含税),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及个人业绩考核确定,具有不确定性。基本薪酬为税前金额,代扣代缴相关费用后按月发放。如分管领域出现严重失误,基本薪酬可按制度浮动扣款。离任时按实际任期计算薪酬。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适用对象为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含税),按年发放;职工代表董事及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方案通过后失效。董事离任时,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利润分配计划,明确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5%。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年度,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推进公司治理规范化,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会,审议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董事监事薪酬、关联交易、外汇套期保值、现金管理额度调整、公司章程修订等事项。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085.25万元,同比增长14.03%;归母净利润6,941.07万元,同比增长15.83%。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尽责,独立董事勤勉履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加强。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营业收入75,085.25万元,同比增长14.03%;净利润6,941.07万元,同比增长15.83%。海外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但因应付账款结算增加,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下降21.84%。总资产213,228.89万元,同比增长6.04%;股东权益171,665.21万元,同比增长2.12%。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现金流变动主要受采购结算影响。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3月20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参会人员包括经理凌东胜先生、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李斌先生、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投资者可于3月20日15:00前通过指定链接或二维码提交问题,公司将对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资产总额占比99.65%,营业收入占比100%。重点关注财务管理、供应链、销售、研发、工程项目等高风险领域。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缺陷,且基准日后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持续推进主业发展与创新转型,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5,085.25万元,同比增长14.03%;归母净利润6,941.07万元,同比增长15.83%。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占营收比例达31.68%,研发人员占比53.13%,新增专利20项、软著24项。公司修订多项治理制度,提升治理水平,并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提升信披质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58.49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412.96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30.9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745.53万元,主要为存货减值损失718.23万元。本次计提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158.49万元,不影响公司现金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00万元,交易内容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定价遵循市场价原则。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99.85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深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兑损失,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业务涉及美元、欧元等主要结算货币,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额度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具备可行性。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公司拟使用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的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审计委员会履行了监督职责,确保审计质量。立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2025年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报告。报告显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购销业务及内部往来款项,未发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相关汇总表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与审计的财务报表核对一致。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合同负债、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形成原因为购销业务。上市公司子公司之间存在经营性往来,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涉及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苏州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往来性质均为经营性往来,无非经营性占用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肖幼美、周成柱、乐宏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董事会认为三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与关联方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5,000.00万元向深圳市深创投人工智能和具身机器人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占其认缴出资总额的2.3364%。该基金主要投资于人工智能及具身机器人产业领域。公司控股股东深创投全资下属公司福田红土和红土创业为标的基金的管理人及有限合伙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存在收益不确定等风险。
乐宏伟作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会议,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董事高管薪酬、董事提名及高管聘任等事项发表意见,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关注内部控制与信息披露,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周成柱作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及战略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会,参与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薪酬、董事会换届选举等事项,未对公司事项提出异议。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审计机构续聘、高管提名等事项,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肖幼美作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5次、股东会2次,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董事会换届选举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未行使特别职权,现场履职累计15天,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审计意见认为,中新赛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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