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3-18 02:46:13
截至2026年3月17日收盘,北方股份(600262)报收于26.98元,下跌2.03%,换手率1.55%,成交量2.64万手,成交额7216.11万元。
资金流向
3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38.23万元,占总成交额3.3%;游资资金净流入633.29万元,占总成交额8.78%;散户资金净流出395.06万元,占总成交额5.47%。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2025-2027年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海全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中,超额利润分享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14时30分在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4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股东会当日的交易时段。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27日。本次会议审议《超额利润分享方案(2025-2027年度)》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联系人田凤玲,电话0472-2642244。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2025-2027年度)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2027年度超额利润分享方案,旨在激励核心骨干员工,提升企业竞争力。方案覆盖技术、管理、技能、营销等关键岗位,激励对象不超过在岗职工总数的30%,实行递延支付,三年内分别兑现50%、30%、20%。超额利润分享比例累进计提,不超过30%。目标利润综合考虑战略规划、行业平均收益及历史利润水平。方案实施需满足盈利为正、治理结构健全等条件,若出现亏损或重大风险将终止实施。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明确年度目标利润根据年度利润考核目标值、上一年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利润总额、近三年平均利润总额及行业上年度平均利润水平四项中最高值确定。公司符合科改示范企业要求,具备实施条件。超额利润分享额为当年超额利润的30%,激励对象包括管理、技术、营销等核心骨干人才。分享额度向科技人才、核心骨干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分配实行递延三年兑现,分别支付50%、30%、20%,个人所得税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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