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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南京化纤(600889)3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36.07万元,占总成交额4.9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3-16 02:34:13

截至2026年3月13日收盘,南京化纤(600889)报收于16.05元,下跌2.85%,换手率1.83%,成交量6.71万手,成交额1.0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3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36.07万元,占总成交额4.95%。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南京化纤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南京工艺100%股份,新增股份191,671,909股已于2026年3月11日完成登记。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汪爱清、朱庆荣、邹克林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3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36.07万元,占总成交额4.95%;游资资金净流入182.5万元,占总成交额1.69%;散户资金净流入353.57万元,占总成交额3.26%。

公司公告汇总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及工作调整,原董事陈建军、谌聪明、钟书高及职工代表董事张家梁申请辞去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汪爱清、朱庆荣、邹克林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上述三人简历已附,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2026-01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191,671,909股,发行价格为4.57元/股,已于2026年3月11日完成登记。标的资产南京工艺100%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置出资产交割已完成。新增股份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或36个月,不考虑配套融资情况下,公司总股本增至558,017,919股,控股股东仍为新工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南京市国资委。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南京化纤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工艺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置出资产为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价72,927.12万元;置入资产作价160,667.57万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4.57元/股,新增股份191,671,909股,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或36个月。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新增股份已办理登记手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实施工作。公司以置出资产与新工集团持有的南京工艺52.98%股份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并向新工集团等14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工艺100%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191,671,909股已登记完成,发行价格为4.57元/股,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南京工艺已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置出资产由新工集团承接。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已履行相关决策、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中兴华验字(2026)第020003号验资报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完成新增注册资本的验资,新增注册资本191,671,909.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558,017,919.00元。本次增资系通过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1,671,909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57元/股,用于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置出部分资产。拟置入资产作价160,667.57万元,拟置出资产作价72,927.12万元,差额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补足。南京工艺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新增股份尚未完成登记,章程尚未修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南京化纤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截至2026年3月2日,置出资产已完成交割,置入资产南京工艺100%股份已登记至南京化纤名下,成为其全资子公司。新增股份已完成验资及登记手续,总股本增至558,017,909股。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现与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正在履行协议和承诺,后续事项实施无实质性法律障碍。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南京化纤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进行核查。本次交易已履行全部决策和审批程序,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南京工艺100%股份已过户至南京化纤名下,置出资产由新工集团承接。新增股份登记已完成,验资手续已办理。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现与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未发生资金被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相关协议及承诺正在履行中。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参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交易前后合计持股比例由42.47%增至42.91%,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本次收购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且投资者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新股,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可免于发出要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南京化纤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进行核查。本次交易已履行全部决策和审批程序,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南京工艺100%股份已过户至南京化纤名下,置出资产由新工集团承接。新增股份登记已完成,验资工作已结束。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现与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未发生资金被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相关协议及承诺正在履行中。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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