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APP
2026-03-02 13:00:34
证券之星消息,2月27日富恒新材发布的《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2026年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45号)。经查,公司2024年及以前年度部分收入、应收账款、成本及存货等数据不准确,导致相关年度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公司存在股东大会记录、部分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通知发出、业务单据盖章审批及合同台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公司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公司已对部分问题完成整改,后续将组织学习培训,加强财务核算,全面核查相关财务数据并整改。
近1年,富恒新材无研报覆盖。
富恒新材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5.37亿元,同比下降6.29%;归母净利润-307.18万元,同比下降106.52%;扣非净利润-479.43万元,同比下降112.51%;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16亿元,同比上升20.5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986.19万元,同比下降163.8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012.54万元,同比下降176.42%;
富恒新材(920469)主营业务:改性塑料的生产、销售、研发和相关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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