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告
2026-02-04 23:00:31
金健米业(600127.SH)公告称,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于2026年2月4日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指出,2020年至2022年,公司原子公司金健营口公司与东方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贸易业务无实物流转且缺乏商业实质,导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全臻等四人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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