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APP
2026-01-19 22:00:48
证券之星消息,1月17日长鸿高科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存在内部控制不完善、收入确认时点不恰当等问题,导致2024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董事长陶春风、董事会秘书白骅、时任财务总监胡龙双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高度重视并着手整改。
近1年,长鸿高科无研报覆盖。
长鸿高科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29.65亿元,同比上升17.08%;归母净利润1605.99万元,同比下降84.34%;扣非净利润276.49万元,同比下降96.28%;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1.22亿元,同比上升18.4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438.33万元,同比上升139.3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50.5万元,同比上升132.19%;
长鸿高科(605008)主营业务:TPES系列产品、PBAT/PBT及其副产品、改性母粒产品、碳酸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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