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2-24 03:52:13
截至2025年12月23日收盘,安道麦A(000553)报收于5.9元,下跌1.17%,换手率0.35%,成交量7.63万手,成交额4499.63万元。
12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10.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67.3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43.31万元。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工作计划、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规定,以及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8日,B股股东需在2026年1月5日或之前买入股票。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控股的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15,293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品、接受劳务不超过184,435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不超过130,858万元。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原则。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预估为239,318万元,低于预计金额,主要受市场变化及业务需求波动影响。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因在全球数十个国家以当地货币结算业务,而记账货币为美元,且有以以色列谢克尔计价并挂钩CPI的公司债券,存在外汇汇率与CPI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远期、掉期、期权等工具对冲风险,预计2026年任一交易日最大合约价值不超过50亿美元,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已制定《衍生品套期管理政策》,明确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与风险控制措施,并由专业团队负责执行。经分析,该业务与公司风险敞口匹配,有助于稳定财务表现,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为对冲汇率及消费者价格指数波动带来的财务风险,拟在2026年继续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仅限于套期保值目的,与公司会计和经济风险敞口的规模与期限相匹配。预计未来一年任一交易日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亿美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交易通过部分业务所在国的银行进行,工具包括远期、掉期、贷款、存款、期权等。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强调将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防范市场、流动性、履约等风险。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规定了适用情形、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并登记,相关材料需保存至少十年,并按规定报送监管部门。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制度明确离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工作交接、离任审计、未履行承诺的后续处理,以及离职后的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人员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并按规定申报个人信息。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范围、知情人范围及保密责任。制度规定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未公开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董事、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要求在信息依法披露前登记知情人档案并报送交易所,禁止内幕交易。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责任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审计质量,保障规章制度有效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内部审计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及罚则等内容。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范围包括经济责任审计、战略与执行运营审计、内控审计、专项审计等。审计部门有权检查财务资料、信息系统,调查有关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须配合审计工作,不得拒绝、阻碍或打击报复。对违规行为将依规追责。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人范围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规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的事项需董事会审议;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的需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董事、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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