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29 01:05:15
截至2025年9月26日收盘,包钢股份(600010)报收于2.28元,下跌1.3%,换手率1.74%,成交量547.4万手,成交额12.67亿元。
资金流向
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97.98万元,占总成交额2.37%;游资资金净流出922.27万元,占总成交额0.73%;散户资金净流入3920.25万元,占总成交额3.09%。
包钢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就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2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室。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十五日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股东权利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5,082,854,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8%;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合计8499人,现场与网络投票共代表股份25,679,652,1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决议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包钢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张昭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49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679,652,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21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A股股东同意票数为25,632,550,185股,占比99.8165%,反对40,163,823股,占比0.1564%,弃权6,938,096股,占比0.0271%。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部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秀芳、王昊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包钢股份章程(2025年9月修订)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288,619,348元,总股本为45,288,619,348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党委,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董事会由11至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公司设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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