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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浙大网新(600797)9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46.99万元,占总成交额3.3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17 02:42:13

截至2025年9月16日收盘,浙大网新(600797)报收于10.9元,上涨0.28%,换手率4.73%,成交量48.6万手,成交额5.2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46.99万元,占总成交额3.32%。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浙大网新董事会选举史烈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46.99万元,占总成交额3.32%;游资资金净流入19.74万元,占总成交额0.04%;散户资金净流入1727.25万元,占总成交额3.28%。

公司公告汇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选举史烈先生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关联董事史烈回避表决。审议通过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沈林华、蔡家楣、张雷刚为成员,沈林华任召集人。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担保管理办法》《外派董事管理细则》等制度,并审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修订及制定内容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9月),旨在提升应对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影响股价或公司形象的信息等,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公司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舆情应对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与上报。舆情处理坚持快速反应、做好沟通、积极面对、公平公正原则。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指导处置,重大舆情由领导小组决策应对,包括调查核实、媒体沟通、投资者交流、发布澄清公告等。对违反保密义务或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卸任、解聘等情形。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新董事就任前原董事继续履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须提交书面说明并完成工作交接,移交公司文件、印章等资料。忠实义务、保密义务不因离任而解除。擅自离职或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追责并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公司设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过半数组成,负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运作,对董事会负责,定期报告审计计划执行及发现问题。审计范围涵盖内部控制、财务收支、反舞弊机制等,重点审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事项。审计项目结束后需归档,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审计发现缺陷应督促整改并后续跟踪。公司需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不配合审计或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审批权限按层级划分:股东会负责重大投资决策,如一年内投资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净资产50%以上等情形;董事会负责一定限额内的投资决策;董事长获授权可决定单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投资。关联交易按专门制度审批。公司设立投资管理部牵头实施投资,财务部、审计部等协同参与。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论证。公司建立投资档案管理、信息披露及转让收回机制,确保投资安全与合规。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利益。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ESG信息、股东权利行使、风险挑战等。公司通过公告、官网、电话、上证e互动、股东会、业绩说明会、路演等方式开展交流。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制度强调合规、平等、主动、诚信原则,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披露、预测股价等行为。公司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并接受调研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范内幕交易。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具经济利益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法定程序确定的信息。公司拟披露信息属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披露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利益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需满足信息未泄漏、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公司应审慎判断,不得滥用。相关事项需填写审批表,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登记归档。信息出现泄漏、原因消除或股价异常波动时,应及时披露。制度明确责任追究机制,未及时披露将追责。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公司须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等。公司应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其在信息公开前泄露信息或进行证券交易。对违反规定者,公司将追究责任并报告监管部门。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有《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人,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出现重大错误或违规情形应一个月内解聘。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其有权查阅公司文件、列席相关会议。董事会秘书应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交易所培训,被通报批评或考核不合格的需参加最近一期培训。本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制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制度适用对象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含融资融券交易相关股份。禁止转让股份的情形包括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被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董事、高管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不得买卖股票。买卖股票需遵守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的规定,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董事、高管须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违反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制度还明确了信息申报、信息披露及责任处罚等内容。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制度依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规则》等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时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信息披露需履行传递、审核、披露程序,涉及暂缓或豁免披露的,须符合保密及交易未异常等条件。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存信息披露文件不少于十年。违反规定者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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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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