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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石大胜华(603026)9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0.41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05 06:06:23

截至2025年9月4日收盘,石大胜华(603026)报收于38.2元,上涨1.06%,换手率3.54%,成交量7.17万手,成交额2.7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0.4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891.1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90.78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石大胜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5.3万吨/年氯化钙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实现营业收入2356.64万元,利润总额487.46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拟置换金额合计688,405,377.58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控股子公司胜华国宏与天水生物拟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济宁胜盈化工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胜华国宏持股55%。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0.41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891.19万元,占总成交额3.23%;散户资金净流入890.78万元,占总成交额3.23%。

公司公告汇总

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公司投资建设5.3万吨/年氯化钙项目,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会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会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

石大胜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石大胜华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胜华国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滕州市天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济宁胜盈化工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600万元,胜华国宏认缴330万元,持股55%;天水生物认缴270万元,持股45%。注册地址为邹城市国宏大道8888号,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销售等。双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并在合资公司成立两个月内完成出资。公司设董事、监事各1人,董事由胜华国宏提名,监事由天水生物提名,经理由董事担任并任法定代表人。利润分配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年度分红比例原则上为可分配利润的40%。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存在因市场、政策变化导致经营不及预期的风险。

石大胜华关于设立公司投资建设5.3万吨/年氯化钙项目的公告
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营胜华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5.3万吨/年氯化钙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用地面积5300㎡,建设期8个月,总投资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其中设备及安装费1500万元,厂房投资500万元,土建费用300万元,其他未预见费用200万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实现营业收入2356.64万元,利润总额487.46万元。公司已于2025年9月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尚需办理安全、环保等审批手续,存在审批未通过导致延期风险。项目建设可能受政策、市场变化影响,存在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石大胜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76.3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982,169,508.71元,已全部到位并存入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225,474,318.47元,拟置换金额682,169,508.71元;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6,235,868.88元(不含税),拟全部置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规定。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均出具无异议意见。

石大胜华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由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27年,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职业保险赔偿限额10.50亿元。项目合伙人许培梅、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梓、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念韶均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无不良记录。2025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费用分别为55万元和30万元,与2024年持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30,021,014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76.3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82,169,508.71元,已于2025年8月1日到位。募集资金拟投入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因实际募集资金少于计划,对部分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225,474,318.47元,拟置换募集资金682,169,508.71元。截至2025年8月15日,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6,235,868.87元。本次置换尚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及相关方发表意见后实施。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76.3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2,169,508.7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225,474,318.47元,拟置换募集资金682,169,508.71元。截至2025年8月15日,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6,235,868.87元(不含税),拟全部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于2025年9月4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688,405,377.58元。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本次置换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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