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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亚太科技(002540)8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97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18 07:24:10

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盘,亚太科技(002540)报收于6.18元,上涨1.31%,换手率1.32%,成交量11.51万手,成交额7098.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15日,亚太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出5.9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70.7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76.68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并决定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交易信息汇总

8月15日,亚太科技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5.97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170.71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76.68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相关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2. 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了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在内的多项制度。3.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周福海先生、罗功武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蔡永民先生、钱美芳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5.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确定津贴标准为9万元/年(税前)。6.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和发展作出贡献,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停止履职。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2日14:50,地点为公司综合会议室(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58号)。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6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治理制度、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以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议案1、议案2中子议案2.01和2.02需特别决议通过,其余议案需普通决议通过。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8:30-11:30、13:00-16:00,地点为公司证券投资部。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联系方式为电话0510-88278652,传真0510-88278653。网络投票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需审阅财务报告,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委员会有权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其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委员会还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的行为,对违规行为提出罢免建议。年度报告中需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

公司章程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运营规则。公司注册名称为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4,794.7988万元,住所位于江苏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58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复合材料、铜铝合金材料、散热管等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章程还规定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事项。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相关程序和规定。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可持续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旨在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规范董事行为,确保董事会高效有序决策。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不代表任何一方股东利益。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决议执行。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在特定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无法出席应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董事会基金用于会议经费、活动及培训等。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需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临时提案需提前10日提交。股东会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内容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确保股东表决权。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或推举董事担任,董事需接受股东质询。表决结果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具备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公司设两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公司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阻碍其行使职权。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及责任保险制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选任程序包括交流、搜寻人选、搜集资料、征求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和考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并确保相关方案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且不损害股东利益。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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