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18 02:13:12
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盘,汉宇集团(300403)报收于16.04元,上涨2.89%,换手率8.61%,成交量36.42万手,成交额5.81亿元。
8月15日,汉宇集团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2610.66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1812.93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出4423.59万元。
近日,汉宇集团披露了最新的股东户数变动情况:- 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99万户,较7月31日增加2757户,增幅为4.83%。- 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06万股减少至1.0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5.74万元。
根据汉宇集团2025年中报:- 公司主营收入5.72亿元,同比上升3.63%;- 归母净利润1.17亿元,同比上升0.44%;- 扣非净利润1.13亿元,同比下降1.91%;- 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2.91亿元,同比上升1.79%;- 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172.74万元,同比上升2.87%;- 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715.22万元,同比下降3.95%;- 负债率15.26%,投资收益-157.83万元,财务费用-1257.8万元,毛利率33.56%。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强调了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合法合规。公司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交流内容,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环境和社会治理等。公司需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包括官网、深交所网站、新媒体平台等,确保沟通便捷。公司应合理安排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方便中小股东参与。办法还规定了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形和要求,强调了互动易平台的重要性,要求公司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不得误导投资者。公司应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时刊载。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具体负责相关事务。公司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专业素质。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制度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班子成员,规定了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决定除董事会决定外的管理人员聘任,拟定职工工资、福利、奖惩规定,决定职工聘用和解聘。总经理有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特定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主管相应部门,定期报告工作。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确保财务记录合法、真实、完整,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制度还规定了总经理办公会的召开、审议事项及决议实施,明确了总经理班子的资金、资产管理职责和报告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相关规定,确保股东权利。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决议公告、会议记录保存等内容,确保会议合法有效。规则自2025年8月起生效。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理由,并进行披露。提名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包括与公司股东和有关部门交流,搜寻和推荐人选,了解候选人背景,征求候选人意见,召开会议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名称为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336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3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家用电器及配件、电子元件、五金制品等生产加工及销售,还包括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及其配件、工业机器人等研发、生产和销售。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条款。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特殊情况除外,如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有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制度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决定,不得在审议前聘请。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满足多项条件,如具备执业资格、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良好的执业记录等。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选聘程序包括提出资质条件、初步审查、资质审查、拟定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评价标准涵盖审计费用、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制度还规定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如执业质量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安排难以保障年报披露等。此外,制度强调信息安全和档案管理,要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妥善保存选聘文件至少10年。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选聘过程,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重大信息涵盖定期报告、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事项、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重大风险、重大变更等。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的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判断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诚信责任,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并提高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验资要求及专款专用原则。公司需开设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须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透明度。办法还规定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程序,强调董事会的决策责任和信息披露义务。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由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报告。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营业收入572,369,757.70元,同比增长3.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302,114.44元,同比增长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305,310.80元,同比下降1.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966,668.55元,同比增长3.32%;- 基本每股收益0.1945元,同比增长0.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0%,同比下降0.25%;- 总资产2,492,476,214.90元,同比增长1.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12,172,867.17元,同比增长5.13%。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15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2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包括:-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修订公司章程;- 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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