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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衢州发展8月13日涨停收盘,收盘价4.53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14 02:19:11

截至2025年8月13日收盘,衢州发展(600208)报收于4.53元,上涨9.95%,涨停,换手率0.49%,成交量41.78万手,成交额1.8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衢州发展8月13日涨停收盘,收盘价4.53元,封单资金为8.2亿元,占其流通市值2.13%。
  • 股本股东变化: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日至7月21日间合计减持4232.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74%。
  • 公司公告汇总:衢州发展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先导电科95.455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亿元,交易尚需多项审批程序。

交易信息汇总

股价提醒衢州发展8月13日涨停收盘,收盘价4.53元。该股于9点25分涨停,未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8.2亿元,占其流通市值2.13%。

资金流向8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96.35万元,占总成交额8.96%;游资资金净流出831.66万元,占总成交额4.39%;散户资金净流出864.68万元,占总成交额4.57%。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增减持8月13日衢州发展发布公告《衢州发展:股东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其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1日间合计减持4232.4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74%,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上涨23.99%,截止7月21日收盘报3.67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等48名股东持有的先导电科95.455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亿元。-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交易完成后部分交易对方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明确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锁定期安排等。- 审议通过《关于<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等48名股东持有的先导电科95.455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亿元。-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交易完成后部分交易对方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发行价格为3.46元/股。- 审议通过《关于<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455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鉴于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拟暂不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455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为确保本次交易的法定程序完备性和合规性,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自初步磋商至签署协议期间,公司严格保密,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2025年7月30日发布停牌公告,股票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并编制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审核并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8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但因审计、评估等工作未完成,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公司董事会声明,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综上,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公司已在预案中详细披露了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2、根据交易对方的书面确认,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被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3、本次交易完成后,先导电科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30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为43.06%,上证综指涨跌幅为4.39%,证监会房地产行业指数涨跌幅为9.13%。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累计涨跌幅分别为38.66%和33.93%,超过20%。公司在本次交易筹划及实施过程中,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完成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并公告。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预计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截至本说明披露之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相关数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均为衢州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最近36个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黄伟变更为衢州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涉及向衢州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购买资产,因此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环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可能会超过5%,根据相关规定,重组后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最近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意购买先导电科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自2025年7月30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现将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5年7月29日)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等情况披露如下:前10大股东包括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伟、衢州市新安广进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持股数量分别为1612803600股、1449967233股、859934300股、526444920股等,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前10大流通股股东与前10大股东相同。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股票代码为600208的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等48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4559%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亿元。本次重组标的公司100%股权预估值不超过120亿元,最终交易价格将参考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4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项目建设等。交易对方持有先导电科股权时间满12个月的,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不足12个月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先进PVD溅射靶材和蒸镀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显示面板、先进光伏、半导体等领域。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充实上市公司业务链条,推动业务结构向硬科技实体制造转型。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具体措施包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保密制度,确保股价敏感信息保密管理;在历次磋商中采取严格保密措施,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与相关主体及时签订保密协议或由相关主体出具保密承诺函。公司已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股东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新湖集团计划在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93%。2025年8月13日,本公司收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决定终止上述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湖集团减持42,324,7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97%,符合减持计划;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26,444,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9%,新湖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384,017,06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8.02%。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什么情况复牌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已于8月13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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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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