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08 05:49:14
截至2025年8月7日收盘,兴化股份(002109)报收于3.51元,下跌0.28%,换手率0.78%,成交量9.91万手,成交额3489.63万元。
8月7日,兴化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9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73.23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76.13万元。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以上第1、2、3、4项议案须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其中第1、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22日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陕西省兴平市东城区迎宾大道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5日。
会议审议事项包括:-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 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其中,议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按照计划于2025年6月29日进行例行停车检修,预计停车34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化化工已完成全部检修计划,并于2025年8月6日全面恢复生产运行状态。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或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并需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需每年向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证明其勤勉尽责。制度自2025年8月起生效。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宗旨、股份、股东和股东会、党组织、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1,276,269,851元人民币,住所位于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东城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规则,明确了股东权利义务,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资料的权利。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职责权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解散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决策的民主化、合法化、科学化和制度化。董事会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任职资格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重大事项需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重要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等事务。董事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和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确保依法规范行使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公司应严格按规定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董事会负责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审议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决议应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由董事会负责,公司应确保决议内容依法合规。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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