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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中航沈飞(600760)5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2.58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5-30 08:39:13

截至2025年5月29日收盘,中航沈飞(600760)报收于47.58元,上涨0.7%,换手率0.64%,成交量17.64万手,成交额8.3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5月29日,中航沈飞主力资金净流入152.5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932.1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779.54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中航沈飞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成功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中航沈飞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5月29日,中航沈飞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152.5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932.1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779.54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受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13点30分在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932名,代表股份1,930,709,419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62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2. 关于修订《中航沈飞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合法有效通过。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293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30709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0.0624%。会议由纪瑞东董事长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12人出席11人,监事3人均未出席,董事会秘书费军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中航沈飞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两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中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宇聪、于茜律师见证,认为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召开股东会,否则需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交所并公告原因。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确保股东知情权。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股东参与权。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人数、表决方式、提案表决结果等。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决议效力、会议记录保存、新任董事就任及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施期限等内容。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55,699,513元,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甲82号1502室。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航空产品研发和服务保障、机械电子产品开发制造等。章程明确了公司组织架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高管行为。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等规则,以及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优先。此外,章程设立了军工事项特别条款,确保公司遵守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章程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投票方式进行,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关联交易等情形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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