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股市必读:水井坊(600779)5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6.5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5-30 07:32:14

截至2025年5月29日收盘,水井坊(600779)报收于44.99元,上涨0.36%,换手率0.37%,成交量1.82万手,成交额8136.1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5月29日,水井坊主力资金净流出276.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1.5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98.08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水井坊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计划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职工董事选举工作。

交易信息汇总

5月29日,水井坊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276.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1.58万元;而散户资金则净流入298.08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董事会决议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拟设职工董事一人,并将于2026年1月1日前完成选举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对《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决议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职业责任保险,保险人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保险人包括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保险责任涵盖非故意违法行为导致的民事赔偿金等,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承保期限为12个月,保险费预计36万元以内。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议案为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该议案同样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议案为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该议案也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18日9点30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1段15号天府丽都喜来登饭店。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会议将审议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等议案。特别决议议案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会议联系地址为成都市金牛区全兴路9号,联系电话028-86252847。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依据相关规则对《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相关条款及其他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新增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调整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构的职责;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机制;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明确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更新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重大事项的程序;修订解散和清算的相关规定;调整部分术语定义和释义。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28日修订)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28日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依法召集、召开并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公司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股东参与。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二分之一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28日修订)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上下半年各一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明确提议人、理由、时间和提案等内容。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等。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召开,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方式进行。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还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会应严格遵守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不得越权。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公司章程(2025年5月28日修订)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28日修订),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7,503,198元,注册名称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全兴路9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和销售,兼营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制造和销售等。章程规定,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章程还明确了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以及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28日修订)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及资本运作决策的研究和监督,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研究,成员五名,独立董事占多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成员五名,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成员四名,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各委员会的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各委员会的成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各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所有委员会成员需对会议内容保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