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5-21 08:07:18
截至2025年5月20日收盘,英威腾(002334)报收于7.96元,上涨0.89%,换手率2.3%,成交量16.6万手,成交额1.31亿元。
5月20日,英威腾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32.21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642.49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出510.28万元。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315.082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 经营范围涵盖电气传动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新能源产品等多个领域。- 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和职责。- 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原则。- 可以依法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等。-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内容。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最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及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其中,子议案2.01至2.06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3.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拟定于2025年6月12日下午2:30召开年度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13楼多功能厅,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依法履行职权。细则适用人员为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由董事长推荐、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总裁主要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决定其他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列席董事会会议等。总裁不能履职时,由董事会指定的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职权。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和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裁提名,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聘任。总裁决策通过总裁办公会议,实行总裁负责制,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保存。总裁每年向董事会提交《总裁工作报告》,内容涵盖公司经营业务、财务状况、市场开发等。总裁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故、突发事件或重大理赔事项等。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10年发布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良好沟通平台,保护投资者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涵盖在册和潜在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与投资部负责具体工作。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等。公司可通过官方网站、互动易、新媒体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应确保咨询渠道畅通,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合理安排现场参观等活动,确保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制度还规定了媒体采访、投资者接待、公共关系维护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确保信息透明和合规。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水平。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并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为四月底前的年度董事会和八月底前的半年度董事会。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董事会审批权限涵盖重大交易、日常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捐赠等事项。重大交易审批标准包括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和利润等指标。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提前10日或3日通知董事。会议可现场或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需遵循特定原则。董事会决议采用记名投票或通讯表决方式,董事与提案有关联关系的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和决议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执行情况。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审计委员会需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与投资部保存10年,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行为,提高审计质量,维护利益相关方利益。办法明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由审计委员会负责,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等条件。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启动、审议选聘文件、资质审查、确定拟选聘事务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等步骤。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和单一选聘。选聘评价标准涵盖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办法还规定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如执业质量重大缺陷、拖延审计工作等,并强调在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除非特殊情况。此外,办法明确了监督及惩处机制,确保选聘过程合规合法。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该委员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及环境、社会及治理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和评估。委员会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通知提前3天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与投资部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出席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细则强调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董事资格、独立性、公司运作基本知识、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良好个人品德。独立董事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提名与选举方面,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履行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职责,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给予相应津贴。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2025年5月修订),旨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定义了内幕信息为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高管、实际控制人等。办法明确了知情时间和方式,并规定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董事会秘书需记录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相关信息。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应积极配合公司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对违规行为将进行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10年制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同时废止。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权利。董事会负责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与投资部承办筹备工作。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股东会提案应符合法律规定,通知需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股东会应设置会场,提供网络投票便利,确保股东参与。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人数、表决结果等。规则还明确了表决方式、计票监票程序及决议效力等内容。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全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其任职资格,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提出的董事人选建议和薪酬方案需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薪酬分配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人力资源部和证券与投资部分别负责具体工作和协调内外关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与投资部保存不少于10年,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加强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细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遵守法律法规,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应支持配合其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税收、经营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无不良记录。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与记录、信息保密、培训、督促合规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签订保密协议。若出现特定情形,董事会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任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该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其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涵盖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界定、信息报告及管理、决策及披露等内容。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等。制度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中,公司需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和交易对方诚信记录,审慎评估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对不同金额和类型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公司对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定义了舆情为涉及公司并引起社会关注的事件,包括负面或不实报道、不良影响的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要事件。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任组长,总裁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的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以及向监管机构上报信息。证券与投资部负责舆情的日常监测和信息采集,涵盖公司官网、网络媒体、社交媒体等信息载体,各分子公司和职能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工作。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可能造成股价波动的负面信息;一般舆情为其他舆情。公司应快速反应、真诚沟通、系统运作,及时处理舆情。重大舆情发生时,舆情工作组将召开会议,采取调查、媒体沟通、投资者沟通、澄清公告等措施。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处置。公司内部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被追究责任。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管理和违规处理等方面。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公司需披露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如董事会决议、重大交易等。定期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和披露工作。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披露。公司设立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信息披露,确保信息保密和合规。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违规披露将追究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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