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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前述诉讼是股东之间的诉讼事项,公司不是诉讼当事人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5-05-15 09:00:39

证券之星消息,和晶科技(300279)05月1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股权诉讼受理己到三个月,到现在一点进展都没有,公司是否有跟法院沟通进程?
和晶科技董秘:您好,如您所提事项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提起诉讼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5日、2025年2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本次诉讼事宜完成后,荆州慧和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前述诉讼是股东之间的诉讼事项,公司不是诉讼当事人,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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